打官司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民商事诉讼律师往往都清楚,一个案件的决定因素有很多,除了客观证据之外,遇到的法官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同样的事实,遇到一个办案细致、认真的裁判者和一个吊儿郎当、应付事或者倾向性明显的法官可能案件结果会截然不同。
作为一个实战经验丰富,开庭近百次的律师,笔者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如果在法庭上被法官刁难,我们应如何摆正心态以及从容应对?是不是被法官刁难了就意味着必然败诉?
一、如何界定“刁难”
拒笔者分析,法官的庭审风格各有千秋,刁难律师的形式也丰富多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吃枪药型
主要表现为法官无差别地攻击双方当事人及律师,要求双方都精简语言,拒绝长篇大论,抵制讲解法理,必要时还夹杂着阴阳怪气。
譬如笔者在一个二审案件中,对方律师作为上诉人代理人迟迟说不出自己对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部分有哪些异议,二中院一女法官则直言“大律师,您要看到什么时候?早干嘛去了?”而对我呢,法官则一再嫌弃我发表意见太长,不够简明扼要。
2️⃣血脉压制型
这种情况下,你一般代理的是原告一方,自觉胜券在握,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但法官却对你极为不屑,不让你多说话。
譬如笔者在一起一审人身损害案件中,代理的是原告被侵权人一方,当我罗列出了一系列索赔依据和计算方法,法官态度却阴云密布。还告诉我说如果鉴定费原件不交给他,他就敢不判这项,火药味十足。
3️⃣猫腻十足型
相对于前两种,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从庭审一开始法官就像在针对你,不让你讲话,但对于对方当事人或律师态度却极为和缓、温柔。
笔者曾在某中院经历过这样的情况,我作为被上诉人,二审法官甚至不让我宣读答辩状,连正常发言也要打断。日常电话沟通过程中也是极为不耐烦,一切行为为了判你输做铺垫。结果更是直接扭转了一审的局势,对方反败为胜。后来得知,对方私下做了不少工作,事后那个法官直接被组织调离了审判岗位,为其败坏司法环境的恶劣行为付出了代价。
二、如何看待及应对法官的刁难
面对不同的刁难类型,律师所应该采取的态度也截然不同。
对于第一种,法官无差别地给双方律师脸色看,那说明法官大概率是心情不好或者早上没吃饭气不顺,不用过多在意。
第二种情况下,有很大的可能是法官要判你胜诉,但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情绪太激烈或对律师展开报复,所以故意不偏袒你甚至对你态度冷若冰霜。因此个人认为如果法官并没有想象的态度温和,律师也无需过于风声鹤唳,只要不卑不亢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就够了。对于法官的态度可以不过多纠结、内耗,纵观所有发展的还不错的律师,无一不具有强大的内心和超高的心理素质。
第三种情况最为难办。为什么走专业路线的律师不好做,原因就在于很多当事人认为人情大于一切,这就让一些勾兑派律师有机可乘。
最难受的是,人情在特定地区特定情况下能够对一个案件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决定一个案件的因素真的太多了,有的是看得见的,有的是看不见的,看不见的往往比看得见的更锋利。
如果你在开庭之时感觉到法官明显有偏私,阻碍你发言,多次剥夺你正常表达的权利,对关键事实避而不谈,那这个时候可以考虑通过回避制度正当维权。
《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因此,律师应当全面分析当下局势,如有必要,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法官回避,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最后,我相信诉讼还是一项公平的制度。即使人情社会的背景源远流长,我也坚信我们国家的法治道路注定光明灿烂。做律师,还是专业为王,靠忽悠和骗,纵然当下再光鲜,注定会有油尽灯枯的那么一天。
律师如何看待法官法庭上的刁难行为
作者:戴文星来源:匠心法评

打官司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民商事诉讼律师往往都清楚,一个案件的决定因素有很多,除了客观证据之外,遇到的法官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