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连麦持续侮辱他人,法院判决道歉并赔偿

来源:如东县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直播连麦是互联网时代新兴的互动形式,有人却利用这种形式在网络平台直播随意侮辱他人。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王某通过网络与陈某相识,陈某系某网络平台主播。

直播连麦是互联网时代新兴的互动形式,有人却利用这种形式在网络平台直播随意侮辱他人。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王某通过网络与陈某相识,陈某系某网络平台主播。自2024年8月开始,陈某与该平台的其他主播公开连麦直播,不断在直播时发表对王某的大量人身攻击言论,吸引近千名网友在线围观,并发表“老太太靠小伙”“拍裸照”等粗俗不堪的言论。王某为此深受网络暴力困扰,患上重度焦虑症,生活质量大打折扣。但陈某等人仍不以为意,继续在网络直播平台公开诽谤、侮辱王某。王某不堪其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等人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等人通过公开连麦直播互动,诽谤、侮辱王某,导致网友在评论区发布对王某的否定性评价。该行为较为恶劣,主观过错明显,已构成对王某的名誉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考虑到王某等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情节及后果,依法判决陈某等人停止在平台上对王某发表侮辱、诽谤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陈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网络直播作为重要的文化传播载体,在为从业者提供表达平台、展现价值的同时,也因其传播迅速、网络广泛等特点,加剧了侵害他人名誉等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广大网络直播从业者应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做到表达有边界,言论有尺度,努力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ND
责编:袁源
二审:柳小进
三审:季诗秋、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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