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亲属之间因购房、资金周转等发生大额转账十分常见。碍于亲情,多数无借条、无书面约定,一旦婚姻破裂、家庭关系恶化,转账性质是借贷、赠与还是不当得利,便成为争议核心。现结合本地两起真实判例,拆解不当得利的认定与实务维权要点。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利:财产积极增加或债务消极减少;
2、他方受损:权利人财产直接减损或预期利益丧失;
3、因果关系:获利与受损直接关联;
4、无法律依据:无合同约定、无赠与合意、无法定事由。
二、本地相关案件
(一)案例一:婚内转账给公婆购房,离婚后主张返还
1、案情简介:王某与李某原系夫妻,2020年4月,王某转40万元至公公李某文账户,用于购买别墅首付,房屋登记在李某文夫妻名下。2025年王某与李某在离婚时,争对这笔款项,李某主张为“家庭赞助或赠与”,王某主张为借款。因无书面借贷合意,王某遂以不当得利起诉李某文夫妻。
2、处理结果:调解结案,李某文夫妻同意返还王某部分款项。
3、裁判逻辑:(1)原告的转账事实清晰,有银行流水佐证;(2)无借条、无明确借贷合意,无法按民间借贷认定;(3)无书面赠与表示,被告仅口头主张“赞助”,无证据支撑;(4)原告转账基于婚姻存续、共同居住的家庭预期,现婚姻解除,被告继续占有资金丧失法律基础;(5)结合双方长期经济往来,以调解平衡利益,既保护原告财产权,也兼顾家庭互助情理。
(二)案例二:继母转账继子购房,目的落空构成不当得利
1、案情简介:赵某与刘某婚姻存续期间,赵某用个人银行卡转账5万元给继子刘某智用于购房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刘某智夫妻名下。后赵某与刘某离婚,赵某起诉要求返还该笔5万元。
2、处理结果:判决刘某智全额返还5万元及利息。
3、裁判要点:(1)款项从赵某账户支出;(2)刘某智无赠与证据;(3)赵某转账是基于家庭共同居住预期,离婚后该目的无法实现;(4)被告获利无法律依据。
本案明确:亲属间大额转账,无赠与证据的,不能直接推定为赠与。
三、关于亲属间资金往来的裁判思路
由以上两个案例来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一般围绕以下几点作判断:
1、先查有无借条、聊天记录等借贷合意,按民间借贷审理;
2、再查是否属于赠与,如有书面、公证、明确口头赠与的,认定赠与;
3、最后看“目的是否落空”:如基于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居住的预期妥协进而转账,那么当婚姻解除、关系破裂,预期无法实现导致目的落空,继续占有资金即构成无法律依据获利,符合不当得利。
四、维权建议
1、保留银行流水、转账备注、聊天记录,明确转账用途;
2、大额转账务必备注“借款”“购房款”等;
3、无借贷合意时,优先以不当得利起诉,举证压力远低于民间借贷。
基于家庭关系的转账,当关系破裂、目的落空,收钱一方便失去继续占有的合法依据。保留好证据、选对法律路径,就能有效守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亲属间转账无借条,离婚后能要回吗?——从两起判例看不当得利认定
作者:邵逸来源:北京继来律师事务所

日常生活中,亲属之间因购房、资金周转等发生大额转账十分常见。碍于亲情,多数无借条、无书面约定,一旦婚姻破裂、家庭关系恶化,转账性质是借贷、赠与还是不当得利,便成为争议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