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法角度聊聊:宠物权益保护的困境

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引 言 下班回家后有小猫蹭腿,难过时有小狗贴身陪伴,如今猫狗、异宠早已跳出“家畜、玩物”的范畴,成为千万家庭的家人、精神伴侣。

引 言
下班回家后有小猫蹭腿,难过时有小狗贴身陪伴,如今猫狗、异宠早已跳出“家畜、玩物”的范畴,成为千万家庭的家人、精神伴侣。火爆全网的宠物洗护、宠物殡葬、宠物寄养,也印证了一件事:在宠物经济崛起的当下,大众看待宠物的心态,早已彻底改变。
但现实却扎心又残酷:网上频频爆出恶意毒杀家养宠物、当众虐宠、偷盗宠物的事件,令宠物主人痛心不已,可维权之路却处处碰壁。很多宠主疑惑:明明我的宠物陪我多年,承载满满情绪价值,为什么在被伤害后,法律只能赔几百几千的购买价?
从刑法视角来看,宠物暂时不是“家人”
我国现行刑法不承认宠物拥有独立的“生命权”,宠物仅是主人的私人财产。换言之:人和宠物,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宠物依附于主人存在。
故而,所有伤害宠物的行为,刑法不会以“故意伤害生命”定罪,最多套用现有三大类罪名追责:
侵犯财产类犯罪:偷宠物、摔砸宠物、毒杀宠物,优先定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比如在小区全域投放剧毒狗粮以毒杀猫狗,危及小区全体人畜安全,可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在公共场所当众虐宠、传播血腥虐宠视频,引发公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可适用寻衅滋事罪。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刑法至今没有专门保护家养宠物、惩戒虐宠行为的独立罪名。
虐宠者不一定要坐牢,精神损失费很难支持
痛点一:赔偿只算物价,不算情绪价值,精神赔偿基本被驳回
宠物生病、陪伴主人多年的情感、主人失去伴侣的难过、失眠、心理内耗,在目前司法判定里,很少会予以考量和采纳。
【典型案例】:“9·14北京宠物中毒案”,主人饲养多年的宠物被他人投毒离世,主人起诉索要经济赔偿与精神抚慰金,最终法院仅判决赔付经济损失,驳回了精神损失的诉求。
因为宠物被定性为财产;损毁财产,就只赔付财产市价,不赔付主人的情感损耗。
痛点二:涉案金额门槛高!小额宠物被伤害,根本立不了刑事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盗窃宠物想要刑事立案,都有明确的金额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损坏的财物价值要在5000元以上,盗窃罪中盗窃的对象价值一般在1000元到3000元以上。
市面上大部分田园猫狗、平价宠物,市场价远低于立案标准线。只要行为人没有投毒危害公共安全、没有当众寻衅滋事,只是私下摔打、毒杀平价家养宠物,金额不够、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无法追究行为人的究刑事责任,大多只能私下协商赔钱。
痛点三:动物公益诉讼,只保护野生动物,家养宠物无缘被保护
很多人听说过“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但这条保护,和家养宠物无关:
现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公益组织可以起诉破坏野生动物、水产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本质上保护的是社会公共生态利益;而家养宠物属于私人财物,不属于生态公益资源,哪怕大批量家养宠物被残害,也不能启动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只能由宠物主人个人自行维权。
大众观点两极分化:严管虐宠,有没有必要?
伴随虐宠事件的频发,全网关于宠物刑法保护的争论,一直分为两大阵营,各自观点都贴合当下社会现实:
反对者认为:
暂不宜抬高宠物的法律地位
一是国内司法资源有限,如果赋予宠物等同于人的法律地位,海量宠物纠纷、虐宠案件会大幅增加办案压力,挤占民生、刑事类司法资源;
二是国内部分地域仍然有食用猫狗的民俗习俗,一旦全面将伤害猫狗行为入刑,这会和本土民俗、民生习惯产生冲突,适配难度极大。
支持者认为
:情感价值不该被一刀切定价
新时代养宠模式早已改变:宠物早已不是看家、售卖的财物,而是家人,是情绪治愈的伴侣。几百块钱的土猫土狗,其陪伴价值远超购买价格。当众虐宠、刻意毒宠,本质上是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滋生暴力心态;放任恶意残害伴侣动物的行为,本质上是社会文明的倒退。刑法需要顺应大众共情诉求,完善惩戒规则。
不用赋予宠物“人权”,刑法优化就能落地护宠
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司法现状、社会民俗以及法律具有的稳定性,在短期内,刑法不会赋予宠物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宠物依旧会被定义为“带有专属情感属性的私人财物”。想要实现宠物的保护,无需强行修改刑法规定,赋予宠物人权。更贴合法理和实务的优化路径是:
🔨明确情感赔偿的司法规则
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完善宠物被害后的民事诉讼规则,针对侵害陪伴型伴侣宠物的索赔,合法化支持宠主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再只按购宠市价来赔钱;
🔨活用现有罪名从严惩戒
针对小区投毒害宠、全网传播虐宠视频、当众残暴虐宠等行为,依托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等现有法条,从严从重追责;
🔨“刑罚+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小额虐宠、伤宠行为,直接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行政罚款,同时支持宠主的民事情感赔偿诉求,形成“刑事重罚+行政惩戒+民事赔付”的完整闭环。
保护宠物,从来不仅仅是偏爱小动物,更是守住社会对弱小生命的善意底线。我们不必强行让宠物拥有人的法律身份,但法律理应承认:陪伴数年的宠物,不止有买卖价格,更有不可替代的情感重量。愿每一份偏爱,都能被法律兜底;每一个弱小的生命,都能免于恶意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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