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员工因工受伤后,不知如何处理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文目的在于为工伤职工或对工伤保险有知识需求的劳动者梳理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性问题以及申领过程中几项应当注意的问题,以期对具体操作提供指引帮助。
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对于已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员工,从发生工伤事故至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期间,需进行三步操作:第一步,工伤认定;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步,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下面针对这三步程序逐一进行说明:
01 工伤认定
(一)受理工伤认定的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工会组织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由所在单位申请的,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所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四)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5.其他依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需提交的材料。
(五)工伤认定期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收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60日内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02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工伤后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是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确定需支付的伤残保险待遇。
(一)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地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完整材料后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病情复杂等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五)再次鉴定
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六)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仍可申请再次鉴定。
03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一)受理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申领主体
用人单位,某些地方(如北京)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也可申领,具体参考地方规定。
(三)申领期限
具体依地方规定时间办理,注意提前咨询。如北京市规定,在接到《工伤认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书》30日内办理申领。
(四)提交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或复印件;
2.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其他具体依地方要求需提交的材料。
(五)审核支付时间
具体参考地方规定。
二、申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工伤认定有时效,申请要及时
超出规定期限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予受理,工伤职工将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此情况下,虽然工伤职工还可通过协商或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但这无疑增加了工伤职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本人均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2 遵从就医规定,定点医院为首选
非紧急情况或没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且未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在非定点医院就医的,该部分费用可能无法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3 保险申领程序多,材料保留需细心
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过程中,需要提交大量材料,部分材料的缺失将直接影响到认定结果、待遇数额。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服、工牌、工资流水)、工伤事故相关证明材料(如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证人)、治疗期间相关费用收据及材料(如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病例)等,应注意细心保留。
因工负伤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这里有一份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指引
作者:尹程香来源:策略律师

很多企业员工因工受伤后,不知如何处理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