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她”?《妇女权益保障法》大修!

来源:万益妇联

文章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是我国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是我国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于2023年1月1日实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她”,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较大,修订前共9章、61条,修订后增至10章、共86条,涉及条款和规定增多,结构上也有调整。这次修订结合现今突出问题,针对性地制定了保护妇女的多项规定。此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亮点多,本文从修订亮点进行解读。
一、国家层面强调妇女权益保护

本次修订明确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并建立由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本次修订不仅明确了国家在妇女保护方面的责任,还加强了政府、妇联等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在妇女权益保护的主体方面做出了巨大的改变。为了更好地在国家层面保护妇女的权利,本次修订还规定国家要建立男女平等评估机制、妇女发展状况和权益保障统计调查制度。在制度层面实现了多主体、多方位、多领域对妇女权益的长期、有效、全面的保护。
二、完善人身和人格权益
(一)“保大保小”由妇女本人决定

新增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保障了妇女自身的权益,也给了妇女自己选择的权利。
(二)遭遇性骚扰救济有门

本次修订明确了性骚扰的具体表现方式,明确文字、图像等方式也会构成性骚扰,并且明确妇女遭受性骚扰的救济渠道,加强了有关单位的责任。该修订给广大妇女带来更好的安全保障。
(三)扩大人身保护令保护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保护范围是家庭成员以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本次修订扩大了保护范围,恋爱、交友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遭受纠缠、骚扰、泄露、传播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用人单位必须建立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的保护机制

本次修订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全方位加强了用人单位对妇女权益保护的责任,用人单位必须建立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的保护机制,明确具体措施。
三、完善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一)禁止就业歧视

本次修订明确规定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针对妇女的就业歧视,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进行严厉打击。
(二)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妇女权益内容

本次修订明确了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障相关责任,明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包含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不能以任何方式限制女职工的结婚、生育等内容。
(三)生育、哺乳不能成为限制女职工的原因

本次修订完善了生育保障制度,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义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等。
四、完善妇女婚姻家庭权益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婚姻自由、夫妻财产、离婚过错的一系列规定,掀开了妇女权益保障的新篇章。相应地,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及时修改,也是为了更好的衔接《民法典》。
(一)国家鼓励婚前体检

国家鼓励男女双方进行婚前体检,并且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二)妇女有权要求在产权证书上记载姓名

本次修订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何人名下的问题作了回应,明确了妇女对共有财产登记姓名的权利,指明了存在登记错误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三)离婚诉讼财产有保障

本次修订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四)明确夫妻应共同分担家务

现实生活中女性往往在家庭中承担更多的事务,而相比于一般的社会劳动,这种对家庭的照料,除了要付出体力、脑力外,还要付出情感,这种社会价值是不能够被漠视的。本次修订,在法律上让男性不能在家做甩手掌柜!
(五)扩大检察公益诉讼范围

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有利于保障农村妇女特别是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带动农村风气的转变。
五、完善救济措施与法律责任
本次修订新增加一章关于“救济措施”作为第八章,并对第九章的条款大量的进行了修改,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救济体系的法律表达更为详细,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司法机关、各级妇联组织的职权和义务更为明确详细,使得妇女权益保护的渠道更加多样化,更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落地和实施。

结 语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权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本次修订是在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的背景下,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的领导下必将更好地保障我国妇女权益,进一步推进我国妇女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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