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古老而伟大的中华文明,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统筹规划,完善法治,推进大保护,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着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化法治保障。流域内跨省区开展的工农渔等各种涉水活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高质量发展、文物保护传承弘扬等均分散在各类专门法律中。
4月1日起施行的《黄河保护法》是黄河流域管理的国家级综合性立法,该部法律出台,弥补了分散立法的不足,有利于实施流域综合管理,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黄河治理,监督管理职权涉及务院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等主管部门,以往这些部门分别对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文、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管。政出多门,系统性、综合性、协调性的治理机制尚不完善。在《黄河保护法》的统领之下,此前“母亲河”保护法规政策条块分割、领域交叉重叠的情形将逐渐呈体系化特点。让我们一起关注、学习与之相关的信息,一起以法治力量守护“她”。
同心共力,一起守护“她”
作者: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古老而伟大的中华文明,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