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履行!离婚纠纷在“家门口”化解

来源:兴海法院

文章摘要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以“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涉案财产当庭履行完毕,通过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既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柔情。
案情回顾
原告加某某(女)和被告娘某某于201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兰某某,另有非婚长子多某某。婚姻初期,二人感情融洽,但随着时光流转,平淡的生活与繁杂琐事不断冲击,夫妻间的矛盾逐渐显露,争吵成了家常便饭。于2021年3月起双方开始分居,长达四年多的分居生活,更让双方矛盾持续激化,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尽管分居期间村委会多次介入调解,却始终未能缓和僵局。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从挽回家庭、照顾孩子的角度耐心劝导,希望双方冷静思考,但在多次沟通中发现,双方分居五年有余感情确已破裂,多年的隔阂难以修复。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地处偏远牧区,且夫妻共同财产均在龙藏乡木果村被告娘某某家中,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巡回调解机制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上门调解”,并邀请特邀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家属、村内长者共同参与。在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灵活运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秉持“劝和不劝分”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心声,从法律规定、情感纽带、伦理道德等多个维度展开劝解。不仅向双方阐释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还引导他们回忆往昔夫妻情谊。同时针对婚内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经过调解员长达七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现场完成了共同财产的分割。
傍晚时分,办案团队在夜幕中踏上返程,尽管一路颠簸疲惫,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成功化解矛盾的喜悦与成就感。这起离婚纠纷的圆满解决,有效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可能导致的矛盾升级,将矛盾化解在前端。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司法为民的坚实脚步,带回来的是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与认可。兴海县人民法院干警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致力于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奋力绘就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新“枫”景。
法官寄语
婚姻是人生的重要承诺,关乎两个家庭的幸福与未来,容不得丝毫儿戏。男女双方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在面对婚姻抉择时务必深思熟虑,切勿因一时冲动草率决定离婚。当夫妻矛盾产生,双方要保持理性,积极寻求妥善的解决方式,因为离婚并非化解矛盾的唯一途径。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更应增强家庭责任感,珍惜彼此感情,相互关爱包容,共同努力经营,如此才能让婚姻之路走得更加稳健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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