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中国男子足球队在德黑兰一球不敌伊朗队,令广大球迷深感遗憾。下半场开场不到一分钟因姜至鹏的一次低级失误,送给伊朗队一个进球,导致中国队最终0:1输给了伊朗队。姜至鹏仿佛成了“罪人”,赛后第一时间发微博向球迷道歉!
然而,中国足球队的队员们尚在回国的路上,另一条劲爆新闻却迅速占据了各大媒体头条,中伊之战“罪人”姜至鹏被妻子张之悦爆出“婚内出轨养小三,为小三挥霍千万!”,张之悦微博实名控诉,舆论一片哗然。
这里暂不讨论姜至鹏离婚案夫妻二人对错,只是从我国婚姻法及法院处理离婚案通常做法角度出发,让律师告诉你:为什么张之悦认为离婚判决不公?
离婚案情报道
从网络公开报道可以看到,姜至鹏与张之悦已经二审被法院判决离婚,张之悦分得的财产仅为上海一套房产,市值800万元,现金仅分得20万元,而且张之悦还得自己偿还200多万元的房屋按揭贷款,也就是说张之悦分得的财产仅为约600万元。按说姜至鹏出道很早,从2006年即开始参加职业联赛,2013年即入选国家队,2014年初加盟中超球队广州富力,是现役国家队主力队员,收入应该不低,到2016年底判决离婚时,为何张之悦只分得一套还欠银行200多万元贷款的房产外加20万现金呢?
律师分析
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受理离婚案后,会向原被告双方发出财产申报通知,要求男女双方各自申报夫妻共同财产。请注意,这里法院是通知“申报”,意即如果双方均未申报要求分割的财产,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会处理。法院的这一做法,对在婚后不直接保管家庭财产的一方极为不利。如果女方在婚后做了家庭妇女,且不掌握男方的收入情况,在男方有意隐瞒的情况下,女方无法得知男方保管的财产的明细,一旦闹离婚,那么女方也就无法向法院申报该财产,尤其是现金存款、基金股票类,男方如果隐瞒部分财产不申报,女方在不能提供具体的银行账号或股票账号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帮助查询的,这样女方就无法分割男方隐瞒的这部分财产。
同样,如果男方在离婚前有意转移财产,将房产汽车等登记在其他人名下时,女方很难证明这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法院对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也不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女方同样也无法分割这些财产,只能吃哑巴亏了。关于这点,在王宝强离婚案中,马蓉如果将房产登记在父母或者他人名下,王宝强要讨回这些房产的可能性也非常小了。
姜至鹏离婚案财产分割是否不公?
从网上公开的姜至鹏离婚案详情看,张之悦控诉广州富力俱乐部拒不配合,不愿提供姜至鹏的工作合同,或者不提供姜至鹏这几年的工资奖金收入明细,致使张之悦无法了解姜至鹏的真实收入。姜至鹏提供的银行流水中有1300万元去向不明,张之悦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姜至鹏转移了财产,张之悦控诉是姜至鹏给小三挥霍了,姜至鹏则解释是合理消费。但最终这些存款已经不在银行账上,法院无法对其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张之悦认为姜至鹏挥霍了上千万的财产,认为法院没有查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认为判决不公,甚至出言“不惜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离婚案困局
在目前离婚案件中法院的通常做法,不会主动帮助一方查明另一方保管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申请法院调查财产证据时,法院还要求提供明确的银行账户或者股票账户、房产地址等财产线索,这无疑给不保管财产的一方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在这种形势下,婚后不保管财产的一方一旦出现感情破裂离婚的情况,分割财产时将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只能任人宰割!
改革建议
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弊端呢?笔者认为可以进行以下改革:
1、建立离婚案财产调查制度,规定离婚案中任何一方均可持身份证和结婚证向银行、房产登记中心、证券登记公司等机构查询另一方名下的财产,也有权委托律师调查对方名下财产。
2、放宽法院调取财产证据的条件,只要离婚案一方提出申请调查财产证据的,法院均可以批准,无须提供准确财产线索。
3、在一方提出申请时,法院主动查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参照执行案件的做法,在法院执行查控鹰眼系统中主动调查双方名下的全部财产,避免一方恶意隐瞒。
4、加大对恶意隐瞒、转移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现行婚姻法规定隐瞒、转移财产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基础上,将恶意隐瞒或转移财产定性为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处罚,必要时可以罚款、拘留,以震摄不法分子!
姜至鹏离婚案张之悦为何认为判决不公?
作者:刘学斌来源: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3月28日晚,中国男子足球队在德黑兰一球不敌伊朗队,令广大球迷深感遗憾。下半场开场不到一分钟因姜至鹏的一次低级失误,送给伊朗队一个进球,导致中国队最终0:1输给了伊朗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