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与适用——2022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新规

来源:江苏米来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新规速递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高法电〔2022〕33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
新规速递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高法电〔2022〕33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2月15日修正)(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鉴于最高人民法院目前并未停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为避免在审判工作中对标准适用问题的理解出现分歧和偏差,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试点工作实际情况,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问题明确如下:
一、2022年5月1日起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所依据的有关费用标准为:1.2021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743元;2.2021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558元。
二、2022年4月30日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继续适用我省《试点工作方案》。所依据的有关费用标准为:1.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26721元,经营净收入6215元;2.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451元;3.2021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0。
2022年6月1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新规,以2022年5月1日前后为界限,划分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不同适用标准。该标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被扶养人生活费上,在被扶养人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对总体赔偿金额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简单来说,本次新规可归纳为以下内容:
1、2022年4月30日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继续适用我省《试点工作方案》——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作为单独的赔偿项目,不影响赔偿总额,但需列支;
2、2022年5月1日起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两者单独计算,且需要合并相加。
为便于直观展示不同适用导致的赔偿差异,笔者根据上述两项标准,以控制变量的案例将计算方式进行了具像化,以供大家参考。
01、新规出台前后,残疾赔偿金总额对比
(一)背景一:甲伤残等级七级、事故时间:2022年3月、孩子:17周岁、12周岁、11周岁、父亲:67周岁、母亲已去世、有妻子、有一个哥哥。(为便于计算,此处肇事者均为全责)

(二)背景二:甲伤残等级七级、事故时间:2022年6月、孩子:17周岁、12周岁、11周岁、父亲:67周岁、母亲已去世、有妻子、有一个哥哥。

由以上示例可知,同等条件下,仅仅是事故发生的时间不同,甲的残疾赔偿金获赔金额有较大的差异,若自2022年5月1日起发生侵权行为,甲可获得的残疾赔偿金总额为659357.2元,若自2022年4月30日前发生侵权行为,甲可获得的残疾赔偿金总额为474278.4元。可见,对于被扶养人人数较多的家庭来说,新规的出台,对总体赔偿金额会产生极大的影响。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表格中所列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如何计算得出的。
02、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基础逻辑
首先我们要了解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需要知道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被扶养人——被扶养人人数决定加计金额
2、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伤残等级决定赔偿系数
3、“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1)2021年江苏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558元(2022.5.1后事故计算依据)
(2)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451元(2022.4.30前事故计算依据)
4、扶养时间——
(1)未成年人:(18-实际年龄);
(2)18~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20年;
(3)60~75周岁:[20-(实际年龄-60)]
(4)75周岁以上:5年
5、扶养比例——除以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以下为简明版案例背景,以分析计算基础逻辑:
背景三:甲伤残等级七级,事故时间:2022年6月,孩:12周岁;父亲:67周岁、母亲已去世、有妻子、有1哥哥1姐姐。

03、分段式计算方式
在被扶养人人数较少或伤残程度较低的时候,我们可以用简单的公式进行估算,即“被扶养人生活费 = 人均消费支出 * 扶养时间 * 扶养比例 * 赔偿系数 ”,但是,当被扶养人有数人或者伤残程度较高的时候,就不能按照上述公式去计算各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因为扶养费是有上限的,即年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分段式计算方法更为科学与准确。
(一)分段计算法的计算逻辑
背景四:甲伤残等级五级、事故时间:2022年6月、孩子:17周岁、12周岁、11周岁、父亲:67周岁、母亲已去世、有妻子、有一个哥哥。
由此背景可知,总体来说,甲有4位被扶养人,孩子1今年17周岁,距离18周岁成年还差1年,因此其扶养时间为1年,同理推断,孩子2为6年,孩子3为7年,父亲4为13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
第一年:孩子1、2、3及父亲需要扶养:
由以下计算公式可得,第一年的金额加计可得43869.6元,因年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即36558元),故第一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为36558元。

第二至六年:孩子2、3及父亲需要扶养:
由以下计算公式可得,第二年至第六年每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32902元,因该5年的金额是相同的,故第二至六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为32902.2×5=164511元。

第七年:孩子2、3及父亲需要扶养:
由以下计算公式可得第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为21934.8元

第八至十三年:只有父亲需要扶养:
由以下计算公式可得,第八至十三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为10967.4×6=65804.4元。

综上,将以上金额进行加计,即刻得出在背景一的设定下,被扶养人生活费总计为36558+164511+21934.8+65804.4=288808.2元
(二)分段计算法与简单公式法的差别
(1)在背景四设定下,可以看出,两种计算方式算出的金额并不一致。

(2)但若此时设定背景五,其余条件不变,将甲的伤残等级变为七级,此时两种方式计算出的数值是一致的。

因此,简单公式计算法在扶养人数较少,伤残程度较低时,可以用于估算,但基于“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即36558元”的限制下,分段式计算方式得出的最终结果更为准确。
以上即为江苏省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的简单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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