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法律常识(10)

来源: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咨询:个人赠与房地产需要缴纳哪些税金?

咨询:个人赠与房地产需要缴纳哪些税金?
建纬解答: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政策,个人赠与房地产给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人,以及捐赠给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的,免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房地产赠与给非上述关系的,视同交易行为,按相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个人将非住宅赠与给非上述关系的,还将按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咨询:房产证上注记“土地未办有偿使用手续”是什么意思?
建纬解答: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凡房产证备注栏中有“土地未办有偿使用手续”注记的,在转移登记过程中,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咨询:如何办理房产证加名?
建纬解答:房产证上增加夫妻另一方名字,首先需要还清银行贷款,再到房产部门撤销该产权的抵押,在房屋产权清晰后夫妻双方再持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资料到德政园市住房保障局三楼柜台办理增加名字的手续。夫妻增加名字业务只收取权证工本费(住宅80元/本,如有共有权证10元/本)。如果双方为男女朋友、未婚夫妻等,尚不具备法律夫妻关系,要进行婚前产权加名,则只能是通过买卖(不具备直系亲属关系)或者赠与(具备直系亲属关系)的方式,转移部分产权,进而增加对方为产权共有人。
咨询:请问现在的契税和维修基金是按什么比例收取的?
建纬解答:目前的契税政策是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按1%征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2%征收,对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米以上)或非住宅契税按4%征收。
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商品毛胚房带电梯120元每平米,无电梯75元每平米;商品房精装修有电梯110元每平米,无电梯65元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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