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我和邱某17年2月离婚,离婚协议十岁男孩归我,儿子患有生长激素缺乏症,他不愿提供治疗。经过协商,他付抚养费。前几个月拖拖拉拉也算付了,六月份就开始少给,直到七月他说他没钱,不给了。有钱再说。我每个月承担孩子治疗费3000元,房贷2000.压力实在太大。他说我上诉他也没钱给,像这种情况该怎么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
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抚养费。一旦法院判决邱某履行,如果邱某不履行,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根据司法实践,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离婚协议,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如果邱某仍然不能履行判决或裁定的内容,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第二,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保障您孩子的合法权益。现阶段法院的执行力度都很大,一旦诉诸强制执行,律师认为,您孩子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保障。
离婚后孩子的爸爸不给抚养费?
作者:宋成帅来源:京师豫见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我和邱某17年2月离婚,离婚协议十岁男孩归我,儿子患有生长激素缺乏症,他不愿提供治疗。经过协商,他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