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生活中欠债不还的现象较为突出,继而产生了大量衍生诉讼。诚然,部分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确实不足,但有些债务人明明有能力还债而赖账不还,甚至经人民法院审理裁判后,仍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其健康发展。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本文将就该罪名部分常见问题进行简析。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01、“有能力执行”
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的人拥有清偿判决、裁定确定的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或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包括委托他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间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02、“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行为:
①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
②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③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④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的;
⑤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就上述第⑤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①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②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③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④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⑤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⑥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⑦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如何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01、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02、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
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执行义务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审查是否立案。
03、申请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侵犯了申请人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①申请执行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控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
②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在接受案件线索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释明。
但是,公安机关接受申请执行人的控告材料或者人民法院移送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经过60日之后又决定立案的,对于申请执行人的自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可以向自诉人释明让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终止审理。此后再出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情形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重新提起自诉。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起算时间
实践中,有部分被执行人认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起算时间是从执行立案时起算,进而在判决、裁定后采取各种方式规避自身应尽义务,已然陷入对执行一词理解的误区。
在(2014)温平刑初字第314号(指导案例71号)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法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并不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要件和前提,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应从相关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时起算。
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有效地促使义务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迫于刑罚的威慑力而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避免生效裁判沦为一纸空文,从而使社会公众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简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作者:韩子棋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生活中欠债不还的现象较为突出,继而产生了大量衍生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