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出轨而导致家庭破裂,过错方补偿无过错方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如果一方有外遇,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常言道,婚姻是男女双方之间的山盟海誓,而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采用这样的一纸契约来锁定双方的忠诚关系。那么,忠诚协议在司法层面的认可度究竟如何呢?本文旨在以相关判例为依据,分析法院观点,探讨夫妻之间忠诚协议的有效性问题。
忠诚协议的常见样态
忠诚协议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自愿签订的,因在婚姻存续期间违反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过错方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者全部财产、放弃抚养权和支付抚养费的协议。在实践中,也存在双方都无过错,但约定离婚后财产的分配等问题的协议也被认定为忠诚协议。
我们取样了41份判决文书后发现,忠诚协议中的常见约定有:
类型 | 内容 |
财产 | 1. 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处置(过错方放弃部分或者全部财产) 2. 婚前财产约定为婚后财产 3. 离婚后一方放弃赠与物 |
例:“在婚姻内,如一方出轨,有出轨行为一方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2016)辽01民终7141号】 该案结果:忠诚协议有效,支持。 | |
赔偿金 | 过错方支付,或只要离婚,某方就需支付: 1. 约定确定数额的赔偿金 2. 约定一张借条,过错发生时自动生效 |
例:“如有违反,双方资金全部归仲某某所有。另附借条一张(30万元),在违反上述保证时自动生效,且自生效日一周内一次性付清”【(2014)日民一终字第835号】 该案结果:忠诚协议无效。 |
忠诚协议的效力认定与支持情况
各地法院对忠诚协议的判决态度不一,在我们取样的41份有效判决书中,
· 19份,法院认定忠诚协议有效;
· 15份,法院认定忠诚协议无效;
· 4份,法院认定协议部分有效;
· 3份,法院认定没有生效。
第一类情形:认可忠诚协议效力并支持诉请
在19份认定忠诚协议有效的判决中,共有9份判决支持了诉请。
序号 | 案号 | 协议内容 |
1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 | |
2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和抚养权 | |
3 | 过错方放弃所有财产 | |
4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 | |
5 | 女方婚前财产出租经营收益归女方,男方动用该收益视为借款 | |
6 | 离婚后,女方放弃男方父亲赠与的财产 | |
7 | 过错方放弃婚后财产 | |
8 | 过错方净身出户,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抚养权听从无过错方的选择 | |
9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向无过错方支付50万元精神赔偿 |
(注:“支持”是指法院在判决时依照忠诚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了裁判。)
认定忠诚协议有效的原因:
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合同无效的情形。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如果忠诚协议是在离婚阶段签订的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视为财产分割协议,有效。
第二类情形:认可忠诚协议效力,却不支持或部分支持诉请
序号 | 案号 | 协议内容 |
1 | 过错方将婚前财产给予无过错方 | |
2 | 过错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支付赔偿金 | |
3 | 过错方支付赔偿金30万元 | |
4 | 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婚后财产 | |
5 | 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 | |
6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 | |
7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和赔偿100万元 | |
8 | 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
9 | 过错方放弃所有财产 | |
10 | 过错方支付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 |
在上述案例中,虽然法院认定忠诚协议有效,但没有(完全)依照忠诚协议的约定判决,主要有两种原因:
没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过错,或并不能认定其行为属于过错行为。
约定赔偿金金额过高。
第三类情形:忠诚协议部分有效
序号 | 案号 | 协议内容 |
1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和抚养权,给予无过错方赔偿金 | |
2 | 过错方自愿放弃婚前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遗产,给付子女抚养费 | |
3 | 过错方放弃双方共同财产和监护权 | |
4 | (2015) 定民初字第01028号 | 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失2万元,放弃抚养权 |
认定忠诚协议部分有效的原因:
在既规定了财产、赔偿金问题,也规定了抚养权问题的协议中,部分法院会直接判决协议全部无效或有效(理由同上);部分会判决财产、赔偿金部分有效,但抚养权部分因涉及到身份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二条无效;或法院认为抚养权系法定义务,不因约定而排除。
第四类情形:否定忠诚协议效力
序号 | 案号 | 协议内容 |
1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 | |
2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并支付赔偿金 | |
3 | 某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 |
4 | (2013)浙杭民终字第2538号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 |
5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并支付赔偿金 | |
6 | 过错方放弃所有财产 | |
7 | 过错方放弃所有财产 | |
8 | 未说明 | |
9 | 离婚后某方放弃所有财产,支付补偿金和赡养费 | |
10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 | |
11 | 过错方的父母转让财产 | |
12 | 恋爱中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 | |
13 | 离婚后某方放弃财产和抚养权 | |
14 | 提出离婚者放弃所有财产 | |
15 | 过错方放弃共同财产 |
认定忠诚协议无效的原因:
婚姻法上的忠实义务属于道德义务,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二条,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第五类情形:忠诚协议没有生效
序号 | 案号 | 协议内容 |
1 | 某方无条件离婚,放弃财产 | |
2 | 某方提出离婚时,支付对方赔偿金 | |
3 | 离婚时,过错方放弃财产,支付赔偿金 |
认定忠诚协议没有生效的原因: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何拟定忠诚协议
通过上述判决结果的分析,我们发现:目前法律并不禁止夫妻间签署忠诚协议,但此类协议的有效性在法律上仍处于不确定状态。从数据上看,各地法院的审判标准并不统一,认为忠诚协议有效或者部分有效、无效的情形均有。如果实践中需要签订忠诚协议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之一,那么建议在签订协议和约定协议内容时应注意以下两方面:
应该约定的内容 | 避免约定的内容 |
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婚后财产,合法有效,可以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约定具体的过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出轨、婚外情、家暴、赌博等。 根据支付能力、当地社会生活水平可以约定适当金额的赔偿金、补偿金。 约定财产的赠与时,应及时转移财产的所有权。 | 以离婚为条件的约定,存在因《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而被认定为没有生效的风险。 避免出现限制某方婚姻自由的字眼,如“不得离婚”、“提出离婚者”。 抚养权问题——抚养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协议而排除。 过分增加某方义务的条款,如净身出户、高额赔偿金等。 |
总之,夫妻双方可以在合理、合法范围内签订忠诚协议,虽然无法在感情上确保对方的“忠诚”,但至少可以通过财产损失给对方一些精神威慑,并尽力维护自身的财产性权益,在离婚时财产分配问题上占些上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