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休假篇
3 哪些情况下,企业需要实行缩短工时工作制?
缩短工时制又称缩短工作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的工时形式。缩短工时制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或有特殊情况的职工。就现阶段而言,具体包括: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职工,以及纺织、化工、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行业或岗位的职工。2、从事夜班工作的职工。夜班工作时间一般指当晚10时至次日晨6时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夜班工作改变了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态,因而夜班工作时间比标准工时减少1小时。3、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4、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劳动者。
工时休假篇(三)
作者: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工时休假篇 3 哪些情况下,企业需要实行缩短工时工作制? 缩短工时制又称缩短工作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的工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