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经济起纠纷 法官耐心促和解

来源:昌吉中院

文章摘要
热恋期间,情侣双方难免会发生经济往来,但是感情一旦破裂,产生的经济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近日,昌吉州中院速裁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转款产生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热恋期间,情侣双方难免会发生经济往来,但是感情一旦破裂,产生的经济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近日,昌吉州中院速裁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转款产生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李某与赵某于2020年5月、6月左右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于2021年7月分手。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期间,李某通过微信陆续向赵某转款71笔,共计128457元。2022年以来,双方因买房问题发生矛盾,闹的不可开交。分手后,李某感觉自己的钱财损失惨重,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赵某起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一审判决赵某向李某返还其代交的寿险保险费38000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昔日亲密恋人,如今却因钱反目。由于双方曾为恋人关系,在交往期间,李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其与赵某存在大量的经济往来和转账记录,承办法官希望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能够好聚好散。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几番电话沟通,庭前调解,审查证据,但由于双方往来账目较多、转账总金额较大,且双方当事人对转账款项的用途各执一词,导致庭前调解以失败收场。二审庭审后,考虑到此案直接判决不但得不到好的法律效果,而且还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为妥善处理好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庭后再次组织双方调解。鉴于双方当事人之前存在恋爱关系的特殊身份,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多角度给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地开导,让双方当事人放下恩怨“好聚好散”。经过不断努力,最终赵某同意于2023年6月30日前返还李某50000元。
法官提示
在生活中,即便是情侣之间的经济往来也要适度、谨慎、量力而行,必要时需保留相关证据,以免造成感情和经济上的双重伤害。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情侣之间转账要注意备注用途,不管是借款、共同支出还是将钱赠给对方,转账时都要备注说明好,并且保留相应凭证和支出明细。
2.如果是借款要留存书面凭证,书写借条。
3.属于不当得利的需要返还给对方。
4.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经济独立,不要财务混同。
5.不要用不写借条、欠条的方式来表达忠诚和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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