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进入全面注册制改革新阶段后,对信息披露有了更高的要求,对比以往:
此举提升了预上市企业的质量,同时对企业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就劳动人事这一方面来说,以往上市企业只需备查,现自检自查还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且充分,那企业自己就要充分了解劳动人事里面的各类问题才能够清楚全面的披露。而劳动人事问题看似简单,实则繁琐,问题各异,下面我们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浅析劳动人事的重点关注问题。
一、横向来说
企业的劳动人事一般分为标准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
1.标准劳动关系重点关注:劳动合同、花名册、五险一金应缴未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人员独立性、违反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等。
2.非标准劳动关系主要有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跨境用工、特殊劳动用工等,重点关注:
(1)劳务派遣单位资质、劳务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员工清单、劳务派遣岗位、劳务派遣人数等是否符合要求。
(2)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岗位、岗位设置合理性、人数占比、是否涉及关联方、五险一金缴纳情况或员工承诺、备案及劳动纠纷风险。
(3)跨境用工的用工合同、保险缴纳情况、岗位、花名册。
(4)特殊用工的工资流水、岗位、人数、协议或员工承诺等。
3.非劳动关系主要有实习生、退休返聘、劳务外包、挂靠,重点关注:
(1)实习生:实习协议及监护人同意书、花名册、报酬流水、保险等。
(2)退休返聘:返聘协议和工资流水、保险,要重点查控是否丧失建立劳动关系资格。
(3)劳务外包主要核查外包单位的资质、合同、岗位,甄别是否存在假外包真派遣情形,是否对外包公司过度依赖或者存在关联关系。
(4)挂靠:合同、保险缴纳情况、工资流水等。
二、纵向来说
企业的劳动人事结构又分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普通员工,重点关注: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的合理合法性、董监高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兼职情况及关联关系;核心技术人员的竞业限制,涉及知识产权的要重点关注,查看是否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还要查验特殊待遇合规、职务发明合规、员工个人信息管理合规等。
三、首发关于劳动人事相关问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涉及劳动人事具体问题如下:
问:首发企业劳务外包情形,中介机构需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内容?
答:部分首发企业存在将较多的劳务活动交由专门劳务外包公司实施的情况的。中介机构应当充分关注以下方面:
(1)该等劳务公司的经营合法合规性等情况,比如是否为独立经营的实体,是否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业务实施及人员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与其发生业务交易的背景及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2)劳务公司是否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服务,如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情形的,应关注其合理性及必要性、关联关系的认定及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中介机构对于该类情形应当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按关联方的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特别考虑其按规范运行的经营成果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及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影响。
(3)劳务公司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劳务外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务数量及费用变动是否与发行人经营业绩相匹配,劳务费用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跨期核算情形。中介机构应当就上述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对于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应如何进行核查和信息披露?
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应当全面核查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的相关情况。
问:对于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问题,应当如何做好披露工作,中介机构在核查有关问题时应如何把握?
答: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形的,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应缴未缴的具体情况及形成原因,如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应对方案。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出具明确意见。
上述问题核查手段包括:
(1)尽调劳务外包价格是否合理,核查劳务外包合同中约定的真实性,查验劳务服务内容,以及服务费的结算依据,是否明确社保公积金责任,用工风险的危机处理等,查验相关管理制度中关于劳务外包的内控制度。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涉及产权的核心技术人员重点关注仲裁及诉讼情况核查。
(3)核算社保和公积金异常情况、补救措施等是否会影响净利润核算,是否涉及行政处罚。
四、案例:湘园新材
申报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请发行人:
(1)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具体金额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2)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等用工情况,如是,请披露报告期内相关用工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按照《审核问答》问题30的要求进行核查的过程及结论性意见。
全面注册制下IPO审核中的劳动合规要点
作者:黄树凤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资本市场进入全面注册制改革新阶段后,对信息披露有了更高的要求,对比以往: 此举提升了预上市企业的质量,同时对企业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就劳动人事这一方面来说,以往上市企业只需备查,现自检自查还要求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