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问:因为在参加朋友喜宴时喝了酒不能开车,打电话联系了代驾公司,某代驾公司与我签订酒后代驾合同,并指派司机李某为我代驾。因李某对我的车操作不熟练,导致车撞到路边的水泥杆上,修车费花了2万余元,请问代驾公司应该赔偿修车费吗?
民基律师焦华蓉答:酒后代驾合同是一种新型的无名合同,综合考虑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和合同目的,王先生与某代驾公司之间订立的合同为委托合同。代驾公司以取得报酬为目的,接收车主王先生的委托,以自己的行为完成委托事务,在提供代驾服务的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王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代驾过程中,因司机李某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某代驾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代驾发生交通事故,代驾人应该赔偿吗?
作者:焦华蓉来源:民基律师事务所

王先生问:因为在参加朋友喜宴时喝了酒不能开车,打电话联系了代驾公司,某代驾公司与我签订酒后代驾合同,并指派司机李某为我代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