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我在某市场经营签了2年合同,合同还没到期业主提前终止合同说他铺卖别人了让我走,我该怎么要赔偿?市场还有管理部,他们说要我改经营品类,也要终止~违约我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成帅认为: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并按照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规定,若双方没有约定终止合同的情形出现,对方以此情形终止合同,您与谁签订的合同,合同相对方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您需要先仔细的阅读自己所签的这份合同,是否存在一是业主将商铺卖给别人,您就需要终止合同条款;二是管理部可以要求您改经营种类,您不同意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存在这样的条款,并且您也知道,则该合同合法有效,按照合同约定,您需要终止此合同。
其次,若没有以上条款,对方终止合同的话就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故您可以先跟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最后,民法上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业主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主张终止显然违背法律规定。因为没有看到您合同的具体约定,律师建议您仔细的阅读合同,然后按照以上提到的种种情况,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提前终止,该怎么办?
作者:宋成帅来源:京师豫见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我在某市场经营签了2年合同,合同还没到期业主提前终止合同说他铺卖别人了让我走,我该怎么要赔偿?市场还有管理部,他们说要我改经营品类,也要终止~违约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