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打,此事如何了?

来源:法纳刑辩

文章摘要
北京马彩云法官被害时的凄厉枪声还犹如在耳,而今年9月8日,山东寿光法院两名法官在曹县执行公务时,遭到当地3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阻挠和殴打事件又出。目前,该事件经自媒体爆出后已经引发法律界人士强烈关注。

北京马彩云法官被害时的凄厉枪声还犹如在耳,而今年9月8日,山东寿光法院两名法官在曹县执行公务时,遭到当地3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阻挠和殴打事件又出。目前,该事件经自媒体爆出后已经引发法律界人士强烈关注。
根据网络视频显示,9月8日上午,山东寿光法院两名法官到该省曹县查封被执行人账户。在办理过程中,先后有30余人冲进银行对执行银行账户查封的2位法官围攻殴打。当地警察到达后,法官提出让警察护送就医但遭到警察拒,警察坚持要求两位法官前往“指挥部”、向县领导汇报情况。僵持一段时间后,两名法官随警察离开银行。一个多小时后,一位法官返回银行取回了相关执行的法律文件,执行查封貌似失败。
目前3名涉嫌殴打法官、阻挠执法的涉案人员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光天化日之下,怎么会如此有恃无恐?而两位法官异地执行查封,被执行人怎会如此精确知晓法官行踪,并在关键时刻围追堵截,想想真让人细思极恐。
因为工作性质,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在完全对立的争议双方之间依据法律找一个平衡点,但是人与人之间的问题不是冷酷的法律就可以完美解决的,甚至没有一个完美方式能够完美解决人与人的争议。
法官们尽自己能力所及维护着公平正义,却依然无法让大多数人满意,按法律办事却依然遭受着来自各界的抱怨和报复。
我国《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第十七条: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对以恐吓威胁、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攻击辱骂、损毁财物及其他方式妨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人身自由和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快速出警、有效制止;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果断处置、从严惩处。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领导干部或者直接责任者因玩忽职守、敷衍推诿、故意拖延或者滥用职权,导致依法履职的司法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法官正在执行公务,曹县人员的阻碍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务,且情节严重,已然触犯了刑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是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如捆绑、殴打、伤害等;“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损坏名誉等相威胁。如果行为人只是吵闹、推搡、不服管理等,可以依法进行治安处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自己的职务,致使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职务活动。
执行难,这是法律界公认的难题。部分生效的裁判文书往往会沦为一纸空文,这也不是鲜有之事。
自2010年最高院会同1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于同年制定《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后,最高人民法院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截至今年2月,各级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67万人次,将338.5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35.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也向社会表达了坚决推荐执行改革,破除执行难的决心,甚至频频表示将用两三年解决“执行难”。

但是这次法官异地办案被围攻一事,给我们打了一剂强劲的清醒药!执行难的攻坚战,任重而道远!
从寿光执行事件可以看出,我们的社会部分人(甚至手握权力者)还没有意识到法院是“国家的法院”,法院行使职权是没有地域限制的。普天之下,皆须遵王法。
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得从妥善解决寿光执行事件开始。如果该事件能妥善解决,对于以后的异地执行难都会产生震慑作用,否则,只是表现在数据上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会让执行难上加难。
只有裁判文书能够真正的得到完整、全面、及时的执行,司法的权威才能树立起来,法治之国的基石才能牢固。也只有亲眼见到正义被贯彻,才能对人性恶的一面给以足够的威慑。
人间正道是沧桑。曾有人笑谈说:中国的“执行难”难题,只有派军队去执行,才能彻底解决。
即便如此,法纳君依然信仰法律,也充满希望。同时感谢于那些怀着同样信念、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保障着社会稳定、守护公平正义的人们。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