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未立案的纠纷

来源:炎陵县法院

文章摘要
我是县林业局的一名普通干部,2010年经自己申请及单位推荐,我有幸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

我是县林业局的一名普通干部,2010年经自己申请及单位推荐,我有幸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在近五年的陪审过程中,我见证了法官为追求公平正义而一丝不苟,见证了法制飞速发展并不断健全的历程,也亲身参与了一起起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久前,我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了一起纠纷的调解,使我对法治又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今年4月,一位年过60,却又行动不便的曾姓老者来到水口法庭,找到水口法庭的王庭长,要起诉他人盗窃自家林木。在查看了曾某的起诉材料并且经过询问以后,王庭长了解到这个案子并不简单,曾某对同村村民越界盗伐林木的事情言之凿凿,却没有任何有利的证据来加以证明,案件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来对事实加以证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即便是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也很难得到有利于曾某的判决。最终在王庭长的解释劝说下,曾某放弃了起诉,收回了起诉状,但临走时曾某那无助的眼神让王庭长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几天后,王庭长到林业局找到我,跟我说清楚这件事情的经过后,希望我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解决这一纠纷。这起案件虽然没有正式起诉,但纠纷没有解决,隐患仍旧存在。我因为曾在林业局山纠纷办工作多年,7年前也参与了曾某与被告者的林地纠纷调解工作,对这块山地以及二人存在已久的纠葛历史比较清楚,于是答应同王庭长一同去起诉的曾某家中走一趟,帮助彻底解决这起纠纷。
我们并没有直接去曾某家中,而是邀请了镇上分管林业工作的干部一同去纠纷发生的山地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在了解了纠纷发生山地的实际情况后,我们一行人来到曾某的家中。经过了解,曾某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工作,老伴已经去世,曾某因为腿脚有些不方便,不能及时上山照看自己的林地,自己的林木被偷,当发现后也早已找不到证据证明是何人偷盗。于是我根据几十年的林业工作经验,为曾某想到了一个办法:将自己的山地承包给有能力照看林地的人管理,这样就不用担心自己的林地因为无人照看而被盗,另一方面自己也收获了经济利益,等到自己或者子孙有条件的时候再将山林收归自己管理种植。这个主意马上得到了曾某的认可和赞同,当即表示不再到法院起诉。
这就是我的陪审故事,虽然纠纷还没有正式立案,虽然我不是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但为老百姓将纠纷解决,获得老百姓对法院、对法律的信任,我知道我这个人民陪审员做了自己最应当做的事,尽了自己最应当尽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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