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秀华老师感情纠纷闹得沸沸扬扬。简单介绍一下余秀华,诗人、湖北省钟祥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余秀华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使其行动不便,说起话来口齿不清。高中毕业后,余秀华赋闲在家;2009年,余秀华正式开始写诗,其借诗集《摇摇晃晃的人间》走红网络,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唯一一个诗集超过10万册销量的现象级“网红女诗人”,因而获得网红春晚“金蜘蛛奖”年度网红诗人提名。
余秀华在社交平台上发出和90后小老公杨槠策吵架视频。余秀华披头散发,一边拍桌子一边大声嘶吼:“你打我的时候怎么不直播?” 杨槠策反击:“你说任何人我都受得了,你说我女儿婊子我就受不了”接着余秀华在微薄中直接控诉老公杨槠策扇其上百个耳光、被掐脖子差点掐死。双方在网上开始相互谩骂,诋毁,无论是否是为了流量炒作,但是婚姻中如果真的存在家庭暴力,是否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呢?
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也进一步明确,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因此,离婚纠纷中家暴受害方不仅可以主张因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家庭暴力不同于一般的家庭冲突,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法律上规定的“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因为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不伤害身体,但言语不堪,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精神暴力。家庭暴力不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更是破环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即便施暴方表示坚决悔改,不同意离婚,若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我国法律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鼓励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吗?
作者:丁玲来源: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近日,余秀华老师感情纠纷闹得沸沸扬扬。简单介绍一下余秀华,诗人、湖北省钟祥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余秀华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使其行动不便,说起话来口齿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