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特困补助具有专属性

来源:上海黄浦法院

文章摘要
1、案情简介 承租公房被征收,被安置人为叔叔王大(残疾人)与侄子王二。征收过程中,王大作为残疾人申请了一笔特困补贴。

1、案情简介
承租公房被征收,被安置人为叔叔王大(残疾人)与侄子王二。征收过程中,王大作为残疾人申请了一笔特困补贴。在分配征收补偿款时,王二认为特困补贴是征收补偿款的一部分,要求均分;王大认为特困补贴是基于残疾人身份的专属补贴,要求全部归其所有,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2、法官说法
在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过程中,根据政策,一般会对房屋征收地块中特殊生活困难对象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一般包括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符合大病重病医保范围的人员等等。残疾人作为特困对象获得的货币补贴,专属于残疾人所有,其他人无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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