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则《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一则波澜不惊的风险提示在保险圈却掀起了火爆热议。监管官方发声喊话,去香港买保险到底合法不合法,保监的五条风险提示到底意味着什么?
大陆保险和香港保险到底孰优孰劣,这个问题困始终扰着保险界的从业人员,保监发文再次提示了赴港投保的风险。今天,我们就来法眼看保险,法商智慧解读422风险提示。
但财富管理过程中,这个难题可能也只能用一句古老的谚语回答。“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一、保监422风险提示的法商解读
1、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
众所周知,购买香港保险需亲自赴港签署保单,否则将被视为“地下保单”,可能面临保单无效的风险。那么是不是赴港签署了保单,是否真的就一劳永逸了呢?保监局此次再次向大陆居民提示,香港保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仅受香港地区法律保护,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了与保险公司的争议,可以向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并处理纠纷,但上限是100万港币。超过该限额的纠纷,并不是没有主张途径,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在此过程中,由于对于香港法律的不熟悉,可能面临支付高昂香港律师费和庭审费用的风险。但保监会的此次风险提示并不意味着大陆居民按照合法程序赴港购买保险不受“法律保护”,而是适用于香港地区法律。
2、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
由于近期的人民币贬值预期以及美联储加息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大陆居民基于全球资产配置的需要,通过持有外汇、海外置业、投保海外保险等方式规避汇率风险,由于香港保单以港币或者美元结算,也导致了近期以来赴港购买保险的人员激增。但由由于保险是一种长期投资,保障是其首要功能,即使短期内人民币存在贬值压力,一旦穿越了漫长的投资周期之后,特别针对长期寿险保单产品,保险金结汇后,如人民币处于升值通道的话,则也将面临汇率带来的损失。
保监会此次风险提示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提到了外汇管制和外汇的政策风险。2016年3月23日,国家外汇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在央视财经上曾表示,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买保险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旅行、商务活动、留学等,需要购买个人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是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而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是不被允许的。
2016年2月,监管限制境外投保银联支付每笔限额为5000美元,2016年3月,银联支付或通联支付方式支付境外保险保费被叫停。如果内地居民希望通过购买香港保单的方式规避外汇监管的,那么将产生无法确定的政策风险,如果一旦发生因外汇监管无法支付续期保费的,则寿险保单确实将发生失效风险。
当然,部分高净值人士因企业海外投资、海外就业等原因在海外合法拥有外汇,这部分人士以其合法拥有的外汇购买境外保险产品来实现保障或投资功能,仍然是合法的财富管理渠道,也不会因政策风险导致期缴保费的续费问题。但内地居民如暂没有全球资产配置强烈需求,仅因为保费较低、汇率风险等因素而不惜冒着“规避外汇监管”的违法风险投保香港保险的话,则很有可能得不偿失。
3、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此次保监的风险提示对于分红保险,在保证收益上作出了比较详细的风险提示。相较于内地保险,香港保险市场化程度较高,未对红利演示作出明确要求,但其实作为分红型的保险,任何保险产品均存在非保证收益的可能性。均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和保险产品的结构。
由于保险的“保障功能”是首要因素,所以配置保险的首要目的应当是对于自己和家人的保障和责任,并对于财富进行保全和传承。
4、保单前期现金价值低,退保损失大
任何保险产品,如果发生中途退保时,投保人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香港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确实没有具体要求,大多数长期期交保单在保单前期现金价值很低,由于保险产品的设计完全根据属地的法律制度,由于内地法律和香港地区的法律制度不同,所以导致退保导致的保单现金价值不同,客户如果退保将承受较大的损失,但由于保险是一种长期投资,所有购买保险的客户都是本着财富保障和传承的目的来配置保险,所以无论退保是主动还是被动,无论是哪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品种,都将导致客户遭受重大损失。
5、需认真阅读保险产品条款
所有的保险其本质是一种契约,也就是一种合同。无论是用什么语言拟就保险合同,所有的保险产品的投保人都应当充分了解和理解合同条款,由于保险条款的专业性非常强,即使用中文拟就的,也非常难以理解。所有的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特别是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或者减轻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更为重要。
所以保监会此次的风险提示,主要侧重于香港保险产品条款使用的是繁体字,表述方式与内地不尽相同。所以投保人更应当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理解保险责任、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
二、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圣经·新约》说,“Give back to Ceasar what is Ceasar's and to God what is God's”,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这句话的背景是不满于耶稣所传教义的人士提出问题来为难耶稣的,即如何处理宗教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是耶稣作出的回答。
此次保监做出的风险提示,主要针对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用于资产配置的关注事项作出了非常重要的提示,保监会通过官方口径作出的提示背后也体现了监管的良苦用心。
保险作为一个重要的资产配置工具,其本身具有风险防范、现金流管理、财富保全和增值、资产定向传承等综合功能。保险这一金融工具自诞生以来从来不是用于规避监管、转移财富而被异化的产物。
我们常说,人在哪里,风险在哪里,保险配置应当在哪里。大陆和香港保险作为海外资产的配置的一种重要方式,如果内地居民长期居住在大陆,本身并不具有强烈的海外配置需求的,作为财富保全和传承的工具,大陆保险的配置是无法缺少。如果这些部分内地居民需要在全球进行资产配置资产规避风险,或在海外已有部分资产配置的,购买香港保单亦是不可缺少的资产组合途径。
所以,内地和香港的保险配置并不冲突,各司其职才能为客户提供最好的资产组合配置方案。所以,让上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吧。
附:《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部分内地居民选择赴港购买保险产品。因香港与内地保险业务在适用法律、监管政策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中国保监会现就赴港购买保险的相关风险提示如下,望广大消费者知悉风险,谨慎投保。
一、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
首先,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香港法律诉讼费用较高,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此外,除了法律诉讼之外,投保人也可选择向香港的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与理赔索偿有关的纠纷,但该局目前可裁决的赔偿上限是100万港币,大额保单的赔偿纠纷无法通过该局裁决处理。
二、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
一方面,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保单,赔款、保险金给付以港币、美元等外币结算,消费者需自行承担外币汇兑风险。另一方面,内地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的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此外,如以期交保费方式购买长期寿险保单,也可能存在因外汇支付政策变化导致无法交纳续期保费的风险。
三、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分红保险,其保证收益之上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目前内地保险产品遵照监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档演示红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别为3%、4.5%和6%。香港保险市场化程度较高,未对红利演示作出明确要求,大多数产品通常采用6%以上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分红演示。但分红本身属于非保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能否长期保持高投资收益率。
四、保单前期现金价值低,退保损失大
中途退保时,投保人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香港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无具体要求,大多数长期期交保单在保单前期现金价值很低,前2年甚至为零,客户如果退保将承受较大的损失。
五、需认真阅读保险产品条款
香港保险产品条款使用繁体字,表述方式与内地不尽相同。投保人需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理解保险责任、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避免因对条款理解不准确而引发合同纠纷。
保险大不同:422保监喊话——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作者:埃孚欧研究中心来源:FO埃孚欧视野

4月22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则《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一则波澜不惊的风险提示在保险圈却掀起了火爆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