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重磅来袭!西安市灞桥区东城第三小学同学们倾情演绎~

来源:陕西高院

文章摘要
因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名誉权在微信朋友圈遭受侵害,法院会如何审理? 模拟案例前情提要 张肖与王朋是朋友,2020年10月6日晚,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张肖通过微信对王朋进行质问。

因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名誉权在微信朋友圈遭受侵害,法院会如何审理?
模拟案例前情提要
张肖与王朋是朋友,2020年10月6日晚,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张肖通过微信对王朋进行质问。质问过程中,王朋在微信中对张肖使用了大量侮辱、谩骂的言语。2020年10月7日,王朋更是将微信中侮辱、辱骂张肖的言语截图并附上张肖的照片发到了其朋友圈,引起朋友圈内关注。一些与张肖相识的朋友同学联系张肖询问缘由,更有很多同学对张肖指指点点,该事件给张肖的生活、学习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20年10月8日,张肖约王朋私下协商解决纠纷未果,后经当地派出所解决未果,张肖遂起诉至法院。
01.法律对名誉权是如何定义的?
西安市灞桥区法院民事审判四庭三级高级法官 孙桂枝
法官回答
关于名誉权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和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的定义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权的定义是公民法人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以及名誉,依法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02.诉讼实践中这类案件的情况和占比是什么样的?
陕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晓静
律师回答
现实生活中名誉权涉及一定的隐私性,很多的当事人不愿意公之于众。
2020年全国涉及名誉权侵权的案子有1300多件,涉及的未成年人的案子占300多件。
陕西去年发生类似的案子有30余件未成年人的案子在网上虽然有相关的公布但是这类案例的特点的诉讼之后很多事件通过协议或者调解的方式结案,有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也是不公布的。
03.法院为什么要赋予双方调解权呢?
法官回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调解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调解可以在庭审的前、中、后分别来进行,调解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合法的基础上来进行。
调解如果成功,当庭兑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就可以得到快速的实现,从而达到事半功倍,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
律师回答
现实生活中不管是法官还是律师都希望当事人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案子的纠纷。
一方面,调解书与判决书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缓解双方的情绪。
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诉讼费用可以减半。
04.证据的种类以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官回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的规定有八大类: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通过严谨的举证、质证、认证,才能对证据做出公正的认定,为公正的判决打下坚实的基础。
律师回答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的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该决定第十四条规定作为电子证据的诉讼地位,并不是所有的电子证据提交给法庭以后就理所当然的被法院认定,它还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相关规定。
法官还需要结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对证据做出综合判断。
05.如何预防网络侵权案的发生以及维护自身权利?
法官回答
社会层面:第一,模拟法庭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学们在使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软件时,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和道德的规范。
第二,通过让在校的小学生学习和模拟法官的职业内容和司法的魅力,在校园中营造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从而使自己成为囯家的优秀人才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律师回答
作为家长:在平常和孩子相处的过程中要告诉孩子,在与同学或身边人发生矛盾以后要及时化解矛盾,不要让矛盾扩大化,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
作为学校、社会机构:要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孩子向积极正确的方向发展保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不要侵犯他人的权利。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学生要第一时间向家长和老师进行求助,不扩大不隐瞒,保护好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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