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技巧
民商事案件依法立案后,无论是法院的诉讼程序还是仲裁程序,开庭审理案件是查明事实的必经程序。仲裁庭开庭是指:在审理前,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依照相关的《仲裁规则》通知仲裁当事人在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活动,依照《仲裁规则》的程序和形式,在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活动。开庭审理是仲裁程序中最基本、最主要的阶段,是仲裁庭审理仲裁案件、对双方争议的事实作出正确裁决的重要依据。所以,仲裁庭审技巧运用的好坏,与仲裁裁决结果有着必不可分的联系。
一、首先,要充分了解相关的《仲裁规则》和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如:仲裁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其申请仲裁行为是否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仲裁的请求是否准确等等。
二、其次,在庭审前对自己的证据及对方的证据要进行分析及判断,对每一份证据是否能作为支持己方的事实的陈述,既要依据事实,还要从法律的角度去研判。要对事实及证据的分析有充分的准备,对对方在庭审中可能提出的事实、法律问题要估计到、预测到。
三、仲裁参加人或代理人必须对双方争议的全部事实、事实发生的背景等有着充分的了解,包括有关的或无关的需要掌握一清二楚,只有这样才能提出适当的意见,做到有的放矢。
四、在庭审证据的质证阶段,要依照《仲裁规则》、《证据规则》进行举证质证。陈述证据的质证意见时,应当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使陈述的观点、见解与证据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同时要完全掌握己方证据的来源、证明目的是什么,使己方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此来反驳对方所陈述的事实及其所提交的证据。要充分利用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改善己方劣势证据。在出庭时一定要带证据的原件,以便仲裁庭核对。
五、庭审辩论阶段,一定要依据庭审中仲裁庭归纳的焦点问题发表辩论意见,可以提前草拟抗辩大纲,对争议的事实、证据争点、法律争点,分类整理出来,紧紧围绕庭审的情况陈述辩论意见。陈述辩论意见时要观点明确、语言表达清楚,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将己方的主张全面阐述清楚,为使己方的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的目的或效果。
唐山仲裁委员会简述仲裁庭审技巧
作者:唐山仲裁委员会来源:唐山仲裁委员会

庭审技巧 民商事案件依法立案后,无论是法院的诉讼程序还是仲裁程序,开庭审理案件是查明事实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