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私有财产价值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继承纠纷案件也呈多发态势。继承纠纷涉及继承人之间的亲情纠葛,一旦处理不慎,轻则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重则成为社会安定和谐的隐患。
因此,对继承纠纷案件数量作宏观层面的分析比对,有助于加深大家对继承知识的了解。2020 新年伊始,杜芹家族律师团队对 2019 年广东省、深圳市的继承纠纷数据分别进行了统计分析(《2019年深圳继承纠纷案件大数据研究报告》)。本报告将客观地呈现广东省关于继承纠纷案件的数据,供各位参考和借鉴。
检索条件
1.案件来源:Alpha 案例库
2.检索范围:中国广东省
3.裁判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
4.检索关键词:广东/继承纠纷/ 2019 年
5.案由:继承纠纷
6.审理程序:一审/二审/再审
7.文书类型:判决/裁定
8.检索日期:2020 年 1 月 9 日
2019年,广东省审理的继承纠纷案件有多少?
一、检索数据
检索数据显示,2019 年度广东法院审结继承纠纷案件共计 2679 宗,较 2018 年的 4133 宗减少了 1454 宗,案件量减少了近 35.1% 。
二、律师观点
上述图表数据显示,2012-2018 年,广东省继承纠纷的案件数量总体呈上涨趋势。尤其是 2017 年,相比于 2016 年,案件数量上涨了整整一倍。虽然 2018 年相对于 2017 年,案件数量的涨幅稍有下降,但是上涨数量也有将近 26% 。然而,到了 2019 年,案件总数量却有所回落。我们认为,这是有客观原因的:
1. 检索时间方面。本次检索报告的数据提取时间是在 2020 年 1 月 9 日。从法院的结案程序来看,或许有部分案件虽于 2019 年结案,但是因为操作时间问题,尚未完成网上数据上传。由此,导致目前可检索的案件数量与实际审结案件数量之间,存在一定的数据差。
2. 案件审理耗时、难度方面。从本团队每年承办的继承纠纷案件数量成倍增长的趋势,以及与全国各地律师的日常业务探讨来看,近两年,越来越多的继承纠纷案件呈现出财产情况复杂、争议主体较多、调查取证难度大等特点。因为这些特点,导致继承纠纷案件审理的时间不断加长。基于此,不排除 2018 年、2019 年均仍有大量在审案件未审结。在检索过程中,我们发现 2019 年深圳地区的法院审结的案件中,仍有案号为 2015 年的案件。
3. 隐私权的保护方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继承纠纷类案件,其中也有不少是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这些案件,依法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因此也就不会在互联网上公布了。互联网上公布的继承案件数量减少,反映出是法院在逐步加强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
4. 继承法律认知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忌讳谈及生死,也不再介意论及遗嘱。结合我团队的办案实践,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我们的法律咨询室,向我们咨询遗嘱和继承相关的法律问题。正因为人们对遗嘱和继承方面的法律认知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人有意识地在生前对自己的个人、家族财产做好规划和安排,也就避免了更多继承纷争。继承纠纷的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体现了人们对继承法律认知增强的体现。
2019年,广东省哪一个市的继承纠纷最多?
一、检索数据
根据统计到的数据,2019 年广东省法院审结的 2679 宗继承纠纷案件中,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57 宗案件外,佛山辖区法院范围内审结的案件数量共计有 576 宗,占全省继承案件总量的 21.5% 。深圳、韶关、广州辖区法院紧随其后,案件数量分别有 513 宗、369 宗、227 宗,占全省继承案件总量的 19.1% 、13.7% 和 8% 左右。潮州辖区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最少,只有 3 宗。
二、律师观点
从上述统计对比可知,佛山、深圳、韶关、广州这四城审结的案件数量,位居全省领头的地位,占了全省继承案件数量的 62.9% 左右。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公开发布的信息,深圳、广州、佛山属于 2019 年广东省 GDP 排名前三甲的城市。韶关虽总体 GDP 排名落后于上述三城,但人均 GDP 也是名列前茅。
由此可见,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与继承纠纷案件的数量之间,有不可切割的联系,甚至形成正比关系。一座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均所持有的个人财产、家族财产在数量、价值上也会相对较高。那么,被继承人身后留下的财产利益也会相对较大,也就更加容易发生纠纷。继承纠纷案件的数量相应较多,也在情理之中。
再者,上述四城的人口数量也较多。尤其是深圳与广州,相对宽松的人口政策、人才引进制度,都使得人口密度在进一步增大。此外,佛山、深圳、韶关、广州四城的城市化水平在广东省内也位居前列。城市更新、“旧改”政策正在这些城市中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结合该四城的人口数量较多以及当前继承纠纷标的多为不动产这两大特点,可以看到,佛山、深圳、韶关、广州的继承纠纷案件数量占全省案件数量的绝大多数,是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除此之外,该四城居民的争议解决方式、法律意识,尤其是继承方面的法律知识的选择,都有可能会成为继承案件较多的原因。
从上述的数据当中,我们也看到,汕尾、潮州、揭阳、河源四城,2019 年审理的继承纠纷案件数量均不超过十件。结合前面的几个原因进行比对和分析,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居民法律意识、传统观念较重等原因,数据上的差距似乎也能得到解释。同时,也有可能因为这些城市的信息化诉讼技术应用程度较低,有大部分的案件并没有上传至互联网。如此一来,可检索的案件数量,也会与实际审结的案件数量出现较大的数据差。
继承纠纷案主要涉及的内容是什么?
一、检索数据
据统计,在 2019 年广东法院审结的 2679 宗继承纠纷案件中,除去 976 宗案件为其他继承纠纷案件(未指明种类)外,1367 宗为法定继承纠纷,占审结案件总数量的 51% ;接着分别是遗嘱继承纠纷( 166 宗)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130 宗),占比分别为 6% 、4.8% ,排名靠后的为遗赠抚养协议纠纷( 21 宗)、遗赠纠纷( 18 宗)与分家析产纠纷( 1 宗),比重均不足 1% 。

二、律师观点
通过分析以上数据可知,法定继承纠纷“一枝独秀”,以远高于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等其他继承纠纷比重总和的姿态,成为继承纠纷案件中的“状元”。虽然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遗嘱的重要性,也逐渐不再避讳在生前谈及身后事,但这毕竟只是在居民法律意识较强的深圳、广州经济发达城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对于这方面的观点和意识依旧相对薄弱,这也就能理解为何被继承人过世之后,亲人之间纷争不断的场面仍不断上演。就此,杜芹家族律师团队建议:
1. 早立遗嘱
法定继承纠纷的案件数量高居继承案件数量的首位,这从侧面反映,大部分的继承案件中,是没有涉及到遗嘱的。也正是因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导致法定继承案件的大量发生。试想,如出现被继承人生前资产庞大、所在家庭成员复杂,且无有效的遗嘱作为指引的情况,那么各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的遗产分配方案将会困难重重。最后,昔日亲人只能对簿公堂。因此,早立遗嘱,或能避免一场亲人之间的“财产争夺大战”。
2. 订立遗嘱要找专业的家事律师协助
我们注意到,2019 年度遗嘱纠纷案件数量虽数量不多,但也有 166 宗。根据我团队的办案经验,一般因遗嘱产生纠纷的,遗嘱的效力都是法院审理的焦点问题。
在我国,遗嘱的形式要件有非常明确、具体的法定要求。所以,当事人自己订立的遗嘱,因缺乏专业的律师指导,或对法律的不熟悉,订立遗嘱时遗嘱形式容易出现瑕疵。由此,有可能导致遗嘱效力不被认可,最终导致身后财产没办法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传承。更有甚者,因法定继承争议不断,导致家族财产被分散、贬值。因此,我们建议,订立遗嘱一定要找专业的家事律师协助完成。
继承纠纷中标的额的大小?
一、检索数据
在检索到的 2679 宗案件中,只有 1096 宗案件有裁判全文,另外的 1583 宗案件,只公开了案件名称,而没有裁判文书的具体内容。
以公开裁判文书全文的 1096 宗案件为样本,从诉讼费金额方面推算(即以判项中的诉讼费金额为基准,结合诉讼费用所占诉讼标的额的比例,对诉讼标的额进行推算)我们统计出:
涉案标的额为 50 万元以下的案件共 810 宗,约占全省继承纠纷案件总数量的 74% 。
涉案标的额为 50 万元至100 万元的共 132 宗、100 万元至500 万元的共 134 宗,两个梯级的案件数量都分别占全省继承纠纷案件总数量的 12% 左右。
涉案标的额为 500 万元至1000 万元的共 14 宗、1000 万元至2000 万元的共 5 宗。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标的额在 2000 万元至5000 万元的案件只有 1 宗,案件数量占比不足 0.1% 。

二、律师观点
由上述数据可知,涉案标的额 50 万元以下的案件占继承纠纷案件总数的绝大多数,比重达到 74% 左右;涉案标的额为 50 万元至100 万元及 100 万元至500 万元案件的比重有将近 25% 。这三个标的额梯级的案件数量,几乎占了全省公开继承判决案件数量的 99% 。这一数据,与我团队实际承办的案件数据进行对比,是有一定偏差的。在我们 2019 年办理的继承纠纷案件当中,绝大多数案件标的额,都在上千万以上。
我们认为出现数据差的原因,可能是裁判文书的未完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不公开的数据差别暂无法估算。
未公开裁判文书的案件中,涉案标的额大的案件数量也不在少数。如前所述,案件如果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根据我团队的办案实务经验,很多涉案标的额巨大的案件,由于涉及家族财产、家族成员关系复杂等原因,当事人常常会申请对庭审和裁判文书不公开。所以,从这方面讲,或者可以做个小推测,如果综合考虑未公开裁判文书案件,涉案标的额上千万的案件数量,应该有所增加,且这类案件的占比,也会有所增加。
综合我团队的办案经验以及检索到的数据情况,可以预见,未来几年,遗产纠纷的标的额将会随着居民的生活指数、富裕程度而不断走高。
另外,既然研究继承纠纷的标的额,就不得不谈到遗产形式的问题了。在我团队检索到的数据中,不动产多年来都是遗产的主要存在形式。这主要是因为,房产目前仍是我国绝大多数家庭主要的财产形式。而发达程度相对较高的广东省,房屋均价更是位列全国前茅。仅仅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南山、宝安、福田、罗湖等区的房产均价几乎都在 5 万元以上。这也是继承纠纷的标的额较高、案件数量较多的原因之一。
除了房产以外,股权也是继承纠纷中比较常涉及到的财产形式。广东省的民营经济一向较为发达,此处汇集着大量的企业,上至腾讯、华为等大型企业,下至初创公司,乃至小型家族企业等。而随着广东经济的高速增长,这些身处其中并享受着政策红利的企业,其股权价值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自然而然地,公司股权也成为了个人财富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股权之争在继承纠纷中的地位同样不容小觑。
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机制的日臻完善,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劳动积累的私有财产也日渐增多,对于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包括身后财产如何处置的法律需求也是日渐强烈。
遗产处理问题,不仅与家庭的和睦相关,还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联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如果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出了问题,那么必然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消极影响。中国的古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直为人所乐道及推崇,“家和万事兴”更是国人自古以来的美好祝愿。
因此,为了家庭和谐,减少不必要的家事纷争,对继承和遗产应予以重视,对自身所持的财富、家族财产进行提前规划、安排是很必要的。此举可以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让家族财产稳定流传,做到真正的“家和万事兴”。
高净值客户都在关心继承问题?来看2019年数据分析
作者:崔丹萍 区琳来源:iCourt法秀

近年来,随着私有财产价值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继承纠纷案件也呈多发态势。继承纠纷涉及继承人之间的亲情纠葛,一旦处理不慎,轻则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重则成为社会安定和谐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