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控疫情 建纬律师在行动
2020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WHO)确定本次疫情构成了“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由此可能出现195个缔约国将陆续做出疫情监视、旅行和贸易限制等措施。
2020年2月5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等文件。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增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战胜疫情,全社会都必须行动起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合规管理。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这一全国性的公共卫生危机中并存着挑战与机遇,随之而来的是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建设,企业需要进一步强化开展合规经营、防控风险,每一个社会的主体及公民都需要强化责任与担当意识,强化风险管控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
为此,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实务中涉及的几个方面共计45个问题进行梳理解答,并搜集整理了与公共卫生有关的20个典型案例予以解析,形成《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律实务问答及典型案例解析》(以下简称“《法律实务问答及案例解析》”),意在对提高依法防控疫情、依法治理能力工作有所帮助,为疫情防控工作法制保障提供参考,进一步落实党中央、习总书记依法防控部署,将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希望能对有关政府及工作部门、企业及公民依法防控本次疫情有所帮助。
《法律实务问答及案例解析》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文分为两大部分:即依法防控疫情法律实务问答及依法防控疫情典型案例解析两部分。
二、“依法防控疫情法律实务问答”部分,基于当前疫情防控下众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纬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以行政责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民事活动、刑事责任、个人自我防护方面进行法律问答,回应广大民众关注的疫情防控热点问题。诸如: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何权利、是否可以征用防疫物资、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劳动者关注的工资待遇等权益保障、疫情对民商事活动的影响、疫情防控下的刑责责任风险防范及个人的自我防护等内容,诸君均可在本文获取相应的法律解答。
三、“典型案例解析”部分,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方面进行案例解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提示。民事诉讼案例解析部分主要有:疫情是否属于民商事活动中的不可抗力、疫情造成建设工程工期逾期的免责事由判定、疫情期间侵权(人格权)行为的判定、因疫情导致货物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判定等;行政诉讼案例解析部分主要有:行政应急、行政补偿、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行为,从行政行为的多个方面进行典型案例解析,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提示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刑事诉讼案例解析部分主要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妨害公务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贪污罪等罪名,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主要涉及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案例解析。
本文从依法防控疫情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提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及习总书记统筹下,增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借助于本次编撰的机会,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对依法防控新冠疫情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整理,我们将持续关注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推送依法防控相关法律实务问答和典型案例,并对防控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及典型案例持续进行关注,形成相应的法律成果诸,社会各界如在防控本次新冠病毒感染肺炎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解答和帮助,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及其专业律师将随时接受咨询和提供法律帮助,为防控疫情作出建纬法律人应有的一点贡献。
从即日起,本微信公众号将分五期全文推送《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律实务问答及典型案例解析》。
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建纬律师在行动,敬请持续关注!
温馨提示:如需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实务问答及典型案例解析》全部资料,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2020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WHO)确定本次疫情构成了“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由此可能出现195个缔约国将陆续做出疫情监视、旅行和贸易限制等措施。
2020年2月5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等文件。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增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战胜疫情,全社会都必须行动起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合规管理。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这一全国性的公共卫生危机中并存着挑战与机遇,随之而来的是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建设,企业需要进一步强化开展合规经营、防控风险,每一个社会的主体及公民都需要强化责任与担当意识,强化风险管控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
为此,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实务中涉及的几个方面共计45个问题进行梳理解答,并搜集整理了与公共卫生有关的20个典型案例予以解析,形成《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律实务问答及典型案例解析》(以下简称“《法律实务问答及案例解析》”),意在对提高依法防控疫情、依法治理能力工作有所帮助,为疫情防控工作法制保障提供参考,进一步落实党中央、习总书记依法防控部署,将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希望能对有关政府及工作部门、企业及公民依法防控本次疫情有所帮助。
《法律实务问答及案例解析》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文分为两大部分:即依法防控疫情法律实务问答及依法防控疫情典型案例解析两部分。
二、“依法防控疫情法律实务问答”部分,基于当前疫情防控下众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纬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以行政责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民事活动、刑事责任、个人自我防护方面进行法律问答,回应广大民众关注的疫情防控热点问题。诸如: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何权利、是否可以征用防疫物资、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劳动者关注的工资待遇等权益保障、疫情对民商事活动的影响、疫情防控下的刑责责任风险防范及个人的自我防护等内容,诸君均可在本文获取相应的法律解答。
三、“典型案例解析”部分,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方面进行案例解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提示。民事诉讼案例解析部分主要有:疫情是否属于民商事活动中的不可抗力、疫情造成建设工程工期逾期的免责事由判定、疫情期间侵权(人格权)行为的判定、因疫情导致货物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判定等;行政诉讼案例解析部分主要有:行政应急、行政补偿、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行为,从行政行为的多个方面进行典型案例解析,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提示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刑事诉讼案例解析部分主要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妨害公务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贪污罪等罪名,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主要涉及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案例解析。
本文从依法防控疫情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提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及习总书记统筹下,增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借助于本次编撰的机会,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对依法防控新冠疫情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整理,我们将持续关注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推送依法防控相关法律实务问答和典型案例,并对防控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及典型案例持续进行关注,形成相应的法律成果诸,社会各界如在防控本次新冠病毒感染肺炎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解答和帮助,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及其专业律师将随时接受咨询和提供法律帮助,为防控疫情作出建纬法律人应有的一点贡献。
从即日起,本微信公众号将分五期全文推送《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律实务问答及典型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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