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或者实现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实践中,劳动争议大量发生。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公平与和谐发展,劳动者能更好的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企业能依法规范和管理劳动关系,现对实践中常见的劳动争议,作出如下解答:
Q1:入职两个月,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么?有什么后果?
A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即便仅入职两个月,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应支付相应工资。
Q2:员工在试用期内,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
A2: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保险,其目的在于国家通过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等情形下能获得相应的物质保障,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社会保险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移给社会,降低用人单位的风险。因此,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性质,使其不同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履行一般义务的行为,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也是用工期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
Q3:大学生勤工俭学,在暑假期间打暑假工,与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A3:在实践中,判断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主要从三方面进行判断:(1)是否支付劳动报酬;(2)是否属于隶属关系;(3)是否为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及生产资料。大学生暑期打工,其学籍仍属于学校管理,其行为受到学校约束,且暑期打动由于其时间特殊性,用人单位与学生也并未直接形成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生暑假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只是一般的雇佣关系,系学生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自然不能依据《劳动法》主张权益,但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根据雇佣关系向接受劳务的一方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Q4:员工跟单位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单位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法么?
A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署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显然是不合法的!
Q5: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A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合同到期了,公司可以不续签,但需给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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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嘉鸿来源: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或者实现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实践中,劳动争议大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