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霸座”不仅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占座霸座”行为由原来的宏观道德谴责升华至了具体法律规定,不仅是对霸座人无赖行为的约束,也是对被侵害财产权益人的有效保障。对于被霸座人,若发现有“占座霸座”行为的,可以立即向承运人报告或反映,由承运人与霸座人沟通处理,不要轻易与霸座人有言语或肢体上的冲突,不对“占座霸座”行为屈服的同时,要加强自我防范,灵活处理。
高铁上买的座位被人霸占可否要回?
作者: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来源: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可以,《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