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后,找不到被申请人怎么办?

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我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但被申请人现在找不到人,无法送达,我该怎么办? 遇到无法联系到被申请人,无法送达的情况时,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告送达。

我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但被申请人现在找不到人,无法送达,我该怎么办?
遇到无法联系到被申请人,无法送达的情况时,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程序,首先需要当事人提交书面公告送达申请书,仲裁委同意公告后,将根据需要公告的信息字数,由待发公告的报社计算公告费用,申请人预交公告费,自报纸刊登公告信息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被申请人不到庭,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当事人预交的公告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双方自愿将该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各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前述合同签订地址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文书、仲裁文书、诉讼文书等资料的送达地址,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出前述文书即视为送达;邮件签收日期或邮件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如一方当事人要改变前述送达地址,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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