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它的产生,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社会背景、法制观念淡薄、立法缺陷及经济原因。直到今日,还有许多人都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是私事,且这种意识也长期影响着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和司法态度。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家暴法律法规,以致许多家暴现象不能够在法律上得以有效遏制。
6月16日内地女星黄奕正式透过律师向黄毅清提出离婚,宣称婚后遭家暴,并在自己工作室的微博上载伤痕照、报案纸、验伤证明与声称“黄毅清的保证书”等四大证据。
且不论“黄奕家暴事件”是否属实,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并不在少数。面对家庭暴力,大多数人依然在重复地进行隐忍原谅。原谅能换来施暴者的悔悟吗?受害者如何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自我保护或维权?湖南天地人吕帅律师就家庭暴力及救济为大家作出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范围有哪些?
“家庭暴力”一词作为法律用语在我国最早出现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是没有对其定义和范围予以明确的规定。而在其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作出了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自己?
目前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中涉及家庭暴力救济的法律集中在《婚姻法》中,该法第43条和第45条专门给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指出了保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调解主要适用于比较轻微的家庭暴力。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种救济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而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上述法律约定,我们可以总结在民事法律救济中,一般只有两条途径:请求判决离婚和请求损害赔偿。
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以加害行为人连续性以及损伤的隐蔽性为主要特征。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鉴定依据,致使民事调解和诉讼困难,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为防止这一情况的出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他们开具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在验伤鉴定后应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和鉴定结论,如果是通过多次的验伤或鉴定,应将每一次的医院诊断证明和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保存好,无论是轻微伤还是重伤,留下这些证据有利于今后有关部门处理此事。如施暴者用的凶器、木棒、铁棍或其他危险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的痕迹如血迹、指纹等,可以作为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四、什么是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鉴定的最佳时机?
家庭暴力的受伤害者在伤后应先去医院进行必要的诊断和治疗。一般软组织挫擦伤、鼓膜穿孔等在伤后数日内进行检验鉴定为好;裂伤在拆线后;一般骨折在医院处理后;神经和颅脑及内脏损伤在确诊或手术后即可进行检验鉴定;面部损伤的伤残鉴定或评定一般在伤后3个月方可进行。
最后,作为一名律师,小编愿意从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待和处理身边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愿世界上的更多女性朋友不再沉默。
由“黄奕家暴事件”解读家庭暴力及救济途径
作者:吕帅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它的产生,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社会背景、法制观念淡薄、立法缺陷及经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