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风险三 民间借贷案件律师费可由被告承担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50,000元,并向李四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于2014年5月7日前还清,同时借条还明确如张三违反归还约定而诉诸法院,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律师费)由张三承

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50,000元,并向李四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于2014年5月7日前还清,同时借条还明确如张三违反归还约定而诉诸法院,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律师费)由张三承担。同日,李四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张三交付了借款50,000元。2014年7月7日,李四以张三至今未归还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三归还借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代理费。
原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四要求张三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诉请,因张三在借条中已对此作出了明确的承诺,该承诺系张三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约束力,故对李四此项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智仁律师提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合同双方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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