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沾染毒品却被判刑这有可能吗?有的人认为只要没有接触毒品就不会受到法律处罚,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近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件,判处被告拜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间,拜某先后11次容留阿某A、阿某B、阿某C、买某(以上均已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四人在自己家中吸食大麻,后被英吉沙县公安局查获。
裁判结果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拜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拜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做出以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官提醒
普法: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提供的场所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的房间或包厢等,也包括其他隐蔽场所。
寄语: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吸食毒品危害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更是害人害己、危害社会。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拒毒防毒意识,时刻保持警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未吸毒,却领刑,一起跟着法官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作者: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来源: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没有沾染毒品却被判刑这有可能吗?有的人认为只要没有接触毒品就不会受到法律处罚,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近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件,判处被告拜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