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5日,“三彩家集团”“终于”或者“不出意外”地爆雷了。
事件起因是三彩家集团(城城找房)及其关联公司欠业主租赁费未付,业主找到租客,而租客已一次性向三彩家集团(城城找房)及其关联公司支付了一年租金及押金,现在租赁期限未届满,于是业主与租客共同去找三彩家,这才发现该公司已无能力履行合同义务了。一石激起千层浪,2020年10月25日,三彩家(城城找房)总部被几百名受害者围得水泄不通……
2020年10月26日,笔者第一时间在律所为近200名受害者召开了一场“法律咨询会”。结合会议后陆续接受的咨询,现可把该事件的解决路径初步总结为以下几点:
1、同心同德:业主及租客均为受害者,双方务必保持和气,共同对准目标三彩家及其关联公司。
2、合法维权:维权的方式有多种,但必须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避免耗费不必要的精力。
3、刑事报案:三彩家及其关联公司以“高收低租”、“向上游月付、向下游年收”的模式经营,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可向公安部门报案,但必须书面讲清楚完整事实、提供充分证据及法律依据,但即便如此,公安机关也不可能轻易立案侦查。
4、民事起诉:业主及租客共同起诉三彩家及其关联公司,并及时保全各被告财产。但必须考虑的问题是:虽然各个受害人看似情形相同,但每户签订的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均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所以:原告、被告如何科学地列明,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如何设计、计算,事实与理由如何去写,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如何准备证据,后续如何开庭,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刑事案件启动了该如何去做,等等一系列问题必须充分考虑,把事情做得漂亮,才算真正的止损。
简单举个例子:业主与三彩家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性质大致可分两种:委托代理关系、租赁合同关系。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后续可能会对各方主体带来完全相反的法律后果,为避免激化各方矛盾,在此不做详述。
城城找房纠纷事件八大误区
误区一:受害者认为集体把事情闹大,三彩家或者政府部门就会出面把事情解决了。
正解:通过各种方式故意把事情闹大,政府可能会处理,可能不处理。受害者要做的是采取合法途径去维权:写好完整的书面材料、附上充分的证据及法律依据,去房屋所在地或三彩家总部辖区派出所报案,是可行的路径;也可以带着以上材料去信访部门反映,当然反映需要采取文明方式,避免构成群体性事件。若以上部门都不予受理,那就提起民事诉讼。
误区二:业主认为房屋是自己的,就可以随时要求租客腾房了;租客认为自己交了一年房租,现在租期未到,就可以一直住到期满了;业主认为只要与“三彩家及其关联公司”解约了,就可以立马要求租客腾房了。
正解: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行使物权,要求租客腾房。租客作为房屋合法占有人,有权行使占有权,继续使用住房。至于业主与三彩家之间的合同是否解除(即所谓的“解约”),不影响租客行使合法占有权。所以,还是一句话:建议业主与租客双方协商一致、基于公平原则去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
误区三:受害者认为只要刑事立案了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了,业主与租客之间的纠纷也就同时化解了。
正解:刑事立案或民事诉讼是一件事,业主与租客之间的纠纷是另一件事,二者不能牵扯在一起。刑事立案追究的是三彩家及其关联公司、相关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够查询到嫌疑人有非法所得的话,可能会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或后续受害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受害者目前提起民事诉讼的话,是向被告挽回损失,至于业主与租客之间的纠纷,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基于公平原则去处理,民事诉讼只解决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纠纷,并不是说提起民事诉讼了,业主与租客之间的纠纷就同时化解了。
误区四:民事起诉的话都拿一份相同的诉状模板去起诉就可以了,案件肯定胜诉。
正解:提起民事诉讼,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虽然都是因同一事件受害,但不管作为业主、还是租客,部分受害者签订的合同性质不一样,合同履行情况也不一样,所以共用一份模板不仅反映不了真实事实,而且可能因为原告主体不适格、被告未列全或列错了、诉请项目未写全、金额未足额计算、财产保全错误等,导致隐形损失。
误区五:诉讼只向一个法院提起就行了,一个法院统一审理。
正解:提起民事诉讼,并非全部向一个法院起诉。本案本质上为“屋租赁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第2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之规定,案件依法应当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且因为每位受害者诉请金额较小(基本都在2万元左右),所以依法应当由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合同约定由甲方总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无效。
误区六:不能将总公司列为被告,三彩家及其关联公司目前要破产了,我们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正解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可以将总公司列为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之规定,总公司尽管不是合同相对方,但依法可以列为被告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非合同相对方依法也可以列为共同被告。首先说说原告如何列明,原告只能是合同上签名的当事人。再说说列共同被告的问题,举例子:比如被告公司股东通过其个人账户给受害者业主转账支付过租赁费,那么我们可以此为依据说明公司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可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追究其法律责任。部分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即使三彩家及其关联公司破产了,受害者的损失也有可能要回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 普通破产债权”之规定,破产程序依法进行过程中,若被告财产经依法评估、拍卖具有充分财产的话,受害人作为普通债权人依法可获得清偿。
最后,再说一下财产保全及强制执行。向法院起诉前或案件审理过程中,若担心被告转移财产,导致案件胜诉后拿不回来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保全对方财产可能存在保全错误的问题,所以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足额担保,因此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申请出具保函,或自己提供足额担保,法院受理后采取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房产、扣押车辆等方式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钱款;查封、评估、拍卖房产、车辆、土地使用权、股权、股票账户等;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等。
误区七:集体诉讼就是多个原告一起起诉,仅一份诉状就够了。
正解:集体诉讼并非所有原告形成一个案件,而是“一人一案、一案一立、合并审理”。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案件,最终因每个案件法律事实相同或相似,法院可能安排合并审理,此为集体诉讼。
误区八:案件证据有合同、收据就够了,不需要其它证据了。
正解: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每一位受害者的案件都具有特殊性,若都只提供《XX合同》、《收款单》、《缴款单》等证据,只能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及合同履行的事实,但被告是否违约、为何违约、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原告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如何依法解除合同等等,都需要一步步把证据做扎实,所以准备证据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开庭应当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原被告双方去法院应当带上身份证原件,开庭核实双方身份、告知双方权利义务、法庭规则、合议庭组成、回避事项,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总结陈词各个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庭审。若对其中一项流程不懂或不熟悉,庭审将会显得很尴尬。
事件背后的思考与建议
现在我们可以把视线放回2019年7月底南京乐伽公寓事件,此次三彩家爆雷与乐伽事件如出一辙:几乎是清一色的“托管公司跑路”,留下业主及租客一边止损、一边互相伤害,暴力冲突暗流涌动,社会矛盾一触即发。截至目前,可在相关裁判文书网上查到近千份与南京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的裁判文书。不出意外,三彩家集团(城城找房)及其关联公司,会步乐伽公司的后程,而且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鉴于此,首先,我向全体受害者们做一个善意的提醒:
1、向政府部门反映可以,但不要故意形成群体性事件;
2、采取自媒体方式报道也可以,但要实事求是;
3、到三彩家总部要求解决问题也可以,但不要太过激烈,一切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行事;
4、业主与租客均是受害者,望二者以和为贵,共担损失,避免内耗;
5、最最关键的是,要聪明地办事: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采取成本低、效率高的方式,才可取!
其次,我们的政府该及时提高警觉性了:
1、类似三彩家这样的模式已在全国铺展开来,如不及时提高监管措施,爆雷是迟早的事。
2、以目前咱们国家的司法现状,仅司法介入,不可能很好地解决这一社会事件,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监察委、政法委、人大政协、包括市政府必须通力行动,才能还社会以稳定,损失以补偿,经济以发展。
后记:此次暴雷事件本质上是在社会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轻视法律的思想观点对当代司法机制的一次宣战。它冲击着人们的法治观,也间接反映出当代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人们与法治的距离感。在这里,笔者向大家推荐一部名著——《诗经》,它反映的人们,纯真、质朴;它描绘的事物,自然、美好;它反映的感情,简单、纯粹;它反映的社会,实在、不虚。法治社会是纯粹的社会,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在这里,我们才能找到最本真的自己。建设法制社会道阻且长,但无论怎样,事实的结果一定是:坚守法治,依法维权者取得胜利。
三彩家or城城找房,“爆雷”背后的八大误区
作者: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2020年10月25日,“三彩家集团”“终于”或者“不出意外”地爆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