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撰写人:吴亚红 如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间,贾某某明知画眉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牟利,通过野外诱捕、向付某某收购等方式获得画眉鸟1263只。之后,贾某某利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社交软件展示宣传,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将画眉鸟编号向梁某某等30余人出售,并通过李某某以快递邮寄或货车带货等途径将画眉鸟交付多地。经鉴定,涉案画眉鸟为噪鹛科画眉,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贾某某、付某某、梁某某、李某某涉案画眉鸟价值分别为631.5万元、43.5万元、103万元、72.5万元。
【裁判情况】
如皋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生物多样性是维系地球健康、人类福祉和经济繁荣的基础,画眉鸟作为珍贵物种,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也具有重要文化价值,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应予打击和惩处。本案中,贾某某等四人实施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画眉鸟的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贾某某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系情节特别严重,梁某某等3人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系情节严重。但考虑到我国2021年才对画眉鸟的保护由“三有动物”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保护级别的调整时间不长,故判决时将行为人的认知程度和人民群众的法感情作为量刑的重要因素,同时综合四被告人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到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到十万元不等,实现了法律和情理、惩罚与教育的有机统一。宣判后,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文书撰写心得】
裁判文书是展示司法理念的最好名片。好的裁判文书有助于促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形成,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环境资源审判相对于传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而言,属于新兴的领域,一篇优秀的环资裁判文书的形成,更需要精品案例培树的理念、敢于担当的司法为民情怀及善于释法说理的法学素养来支撑。
01、牢固的精品案例培树理念
本案是全省首例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画眉鸟特大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且被告人的行为涉及“猎捕、收购、运输、贩卖”野生动物犯罪的全链条。该案审理时(2023年5月22日第30届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恰逢“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某某出狱,如何对被告人科处刑罚也因此备受社会公众关注,合议庭敏锐的发现本案具备打造优秀庭审、典型案例的先天条件。
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合议庭经过详细阅卷后,发现本案难点和社会关注点均在于如何对四名被告人进行量刑。根据指控事实,对贾某某的量刑应当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其余三名被告人的量刑应当在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之间。如果直接套用法条对四名被告人进行量刑,极有可能再次引爆与“大学生掏鸟案”类似的舆情。如果能把量刑问题说清楚,并敢于向社会公开裁判理由,该案即很有可能成为典型案例。正是基于坚持精品案例培树理念,合议庭从提审被告人、查阅资料、咨询专家、请求上级法院指导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案件审理当天,央视《法治在线》栏目全程直播庭审,千万网友围观、相关专家点评,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该案先后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和首批人民法院案例库。
02、敢于担当的司法为民情怀
环资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既要考虑刑法分则条文,也要关注刑法基本原则、立法目的和价值导向,还要兼顾行政法规、政策的调整,以及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在直接适用法条的结果可能与公众法感情不匹配的情况下,如何对全案的各个要素进行考量,做到罪责刑相统一,需要法官适用司法智慧,更需要法官具备敢于担当的司法为民情怀。合议庭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为除了从涉案野生动物价值判断外,还应当从野生动物自身情况、行为人主客观方面、公众一般认知三个维度进行考量,审慎作出裁量。
第一个维度是野生动物自身情况。野生动物的珍贵濒危程度、种群规模数量、人工繁育技术是否成熟等因素的不同,国家会采用不同的保护措施,量刑时应当结合这些因素综合评定被告人实施行为的危害后果。本案案发地在湖南,画眉鸟在当地属于常见的鸟类。2021年刚刚更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画眉鸟从“三有动物”提级保护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的程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但是,人民群众对于画眉鸟提级保护的认知有一个转变、适应过程,这个过程以名录的调整为基础,也必然滞后于名录的调整。因此,量刑时充分注意到画眉鸟客观上受法律保护程度的前后变化,以及群众对该变化的认识转变。
第二个维度是行为人主客观方面。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手段包括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的行为方式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损害程度明显有别。从对野生动物的危害程度而言,杀害行为无疑性质最严重,其次是猎捕行为,再次是出售、收购、运输等流转行为。因此,杀害、猎捕及流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不同,应当在定罪量刑上有所体现。
第三个维度是公众一般认知。环境资源案件往往事关公共利益,更易受到社会关注。一些案件之所以让公众认为刑罚过于严苛、难以接受,和我国传统观念对“饲养”野生动物行为的包容有关。在2021年之前,画眉鸟作为国家“三有动物”受到保护,社会公众尤其是本案猎捕画眉鸟所在地区的民众,对于画眉鸟提级保护的认识尚处在适应阶段,不少地区存在饲养画眉鸟的传统。在此情况下,如果机械适用法律条文,对贾某在十年以上、对其余三名被告人在五年以上量刑,难以为社会公众理解和接受。基于此,我们在坚持严格依法裁判的同时,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运用司法智慧,认定运输者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告人贾某某就运输行为成立共同犯罪,而且李某某属于从犯,李某某因此具备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对于没有自首、从犯法定减轻情节的被告人,对照司法解释 “未造成动物死亡、全部退赃退赔、确有悔改表现”降档处理的规定,认定其犯罪行为没有造成画眉鸟大量死亡的危害后果,并缴纳生态修复金用于修复生态环境,可以给予减轻处罚。最终对全案被告人都给予降档处理,既处以刑罚,又通达情理,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和信赖。
03、善于释法说理的法学素养
刑事裁判文书是法官对案件进行裁决和解释的书面表达,是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裁判依据的详细阐述和解释。本案开庭审理前,合议庭对本案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量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庭审中,为了将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以及裁判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充分展示并由控辩双方展开辩论,根据公诉机关的申请,合议庭同意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就鉴定问题、专业性知识进行充分说明。这也为法官在裁判时对各个要素进行全面考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基于此类案件属于行政犯,法律条文属于空白罪状,需要援引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判断。本案当庭宣判,判词打破“多说不如少说、少说不易犯错”的固有思维,除了援引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猎捕、收购、运输行为的行政规定外,还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回应。在此基础上,对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所造成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的影响也进行了分析说明,案件庭审以及裁判思路、裁判结果得到了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专家认为是“一场生动的法治课”,体现了“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专家点评】
点评人:吴希从 南通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队长
作为野生动物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对这个案子一开始我们也有所接触,还就相关情况随同去外地考察。该案具有一定典型性,在全省乃至全国影响都很大,办案过程中,多地联动,多方协助,最后一纸公正且带有温度的裁判为这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个人体会,该案办理的意义不仅在裁判结果,也在于为健全完善检察介入、民刑衔接、部门协作、生态赔偿和及时处置等机制积累了大量行之有效实践经验。
从案件裁判细节来看,法院在法律与情理、惩罚与教育之间较好地掌握裁判尺度。案件发生时,距离画眉鸟保护级别由三级调整为二级时间不长,法院判决时将行为人认知程度和人民群众感情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实现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彰显了司法为民情怀。本案裁判文书一方面对野生动物数量认定证据充分、逻辑严谨、判定准确,为公正裁判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关于能否以案发当地画眉鸟数量判定被告人行为有没有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害的问题,法院基于野生动物数量多少与生物多样性辩证关系,坚决站在维护生态安全稳定角度出发,辩证看待被告人主观认知、主观判断等因素,体现出司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此外,该案对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乃至对整个自然资源保护案件查处协作机制的完善起到推动作用。一是行刑衔接进一步强化。之前我们局跟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印发“南通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很大程度也是受到该案的影响。当前我们也正抓紧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完善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提升相关执法和应诉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去年10月份,我们局联合九个部门建立南通市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崇川区建立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局长联动机制,行政、司法同向发力,提供更为有力保障;三是救护机制更加完善。该案违法行为最终导致画眉鸟大量死亡,跟现有救护制度有很大关系。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进一步提升陆地保护动物的救护能力,健全野生动物救护收容制度,更新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收容救护范围,应当收容救护具体情形以及程序。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深度去学习剖析这个案件,把其中蕴含的经验方法固化下来,推动向制度转化,为今后的野生动物保护,乃至整个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有益指导和借鉴。
优秀裁判文书:贾某某等四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作者:吴亚红来源:南通审判

裁判文书撰写人:吴亚红 如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间,贾某某明知画眉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牟利,通过野外诱捕、向付某某收购等方式获得画眉鸟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