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律时事热点解读(12.26-1.1)

来源: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01 一、最高院 最高检出台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解释 12月26日,最高院、最高检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春雷解读】 1.

01
一、最高院 最高检出台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解释
12月26日,最高院、最高检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春雷解读】
1.《解释》新增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情形,将生态环境损害因素纳入考量范围。
2.细化重金属污染环境的入罪标准。
3.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将构成污染环境罪。
4.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的,从重处罚。
5.完善了法定刑升档的情形,增加: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或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单位实施污染环境犯罪适用与自然人相同的定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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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12月27日,《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春雷解读】
1.该《条例(草案)》系我国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法规。
2.信用信息将分为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两类。
3.禁止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
4.除信息主体书面同意外,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
5.对严重的失信行为,设定特别惩戒措施:
①市场和行业禁入;
②限制公共资源交易;
③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④限制金融活动;
⑤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⑥限制公共政策享受;
⑦撤销荣誉;
⑧限制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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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市就婚姻登记人失信惩戒下发通知
12月27日,上海市民政局、征信办、经信委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婚姻登记申请人的失信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并依规惩戒。
【春雷解读】
1.婚姻登记失信行为包括:
①伪造或涂改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证书或证明材料;
②故意隐瞒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③冒名顶替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
④隐瞒婚姻史办理婚姻登记;
⑤不如实填写婚姻登记相关声明书。
2.婚姻当事人在登记时被发现有失信行为的,将被录入上海市信用信息平台。
3.婚姻失信信息的查询期限为3年。
4.惩戒措施包括:
①限制行政许可;
②限制市场准入;
③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④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⑤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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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高院修改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规定
12月28日,最高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自发布日起实施。
【春雷解读】
1.在全国共设立6个巡回法庭。
2.第一巡回法庭设在深圳,受理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案件。
3.第二巡回法庭设在沈阳,受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案件。
4.第三巡回法庭设在南京市,受理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案件。。
5.第四巡回法庭设在郑州市,受理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案件。
6.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受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市区案件。
7.第六巡回法庭设在西安市,受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案件。
8.最高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五省市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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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高法与香港签署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取证安排
12月29日,最高院与香港特区律政司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
【春雷解读】
1.此举系内地和香港特区司法协助商签停滞十年后取得的重大突破。
2.《安排》生效后,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分别通过两地联络机关向对方法院请求协助询问证人、取得文件、扣留财产、取样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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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海市发布使用医保资金购买医疗保险的通知
12月30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为本人购买经审核的商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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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央深改组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总结部署工作
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工作总结报告》和《2017年工作要点》。
【春雷解读】
1.会议审议通过以下重要文件:
①《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④《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意见》;
⑤《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⑥《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及《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2.会议确立2017年深改工作要点为:加强对国企、财税、金融、土地、城镇化、社会保障、生态文明、对外开放等基础性重大改革的推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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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新规
【春雷提示】
1.《国防交通法》
2.《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3.《军队审计条例》。
4.《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5.《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6.《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每日最多提现1万元。
8.《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原因,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9.《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禁带物品可暂存机场30天。
10.《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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