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律所动态 - 天达共和代理公司在欧亚钢制楔式闸阀反倾销案中获最低税并达成价格承诺 - 天达共和王杕律师入选Who’s Who Legal 2022年度榜单 |
二 | 本期焦点-英国过渡期复审概览 |
三 | 贸易救济案件动态 |
| _ | 能源、通信类产品案件 化工类产品案件 钢铁类产品案件 有色金属类产品案件 纺织类产品案件 医药类产品案件 其他类产品案件 |

贸易救济观察
2022年1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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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所动态
天达共和代理公司在欧亚钢制楔式闸阀反倾销案中获最低税并达成价格承诺
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的申请,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于2021年6月23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楔式闸阀进行反倾销调查。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反倾销措施将于2023年1月正式实施。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王杕律师团队代理一家企业集团在本案中应诉,最终该企业集团获得全国最低税率,并与欧亚经济委员会达成价格承诺。
在反倾销调查中,价格承诺是一种有利于出口生产商的结案方式。在价格承诺下,出口生产商以不低于承诺价格的价格水平向调查国/地区市场出口产品,进口商无需针对这些产品缴纳反倾销税。这使得出口生产商能够将价格提升的部分作为利润留存,并维持市场份额。
欧亚经济联盟是“一带一路”沿线主要的经济组织之一,该组织的成员国也是一些中国企业的重要市场。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获得理想结果,有利于其维护并深耕欧亚市场。同时,我们也希望本案中的应诉策略和成功博弈,能够为中国企业和行业未来进行反倾销价格承诺商谈提供参考。
天达共和王杕律师入选Who’s Who Legal 2022年度榜单


近日,国际知名评级机构《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公布了2022年度榜单,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杕律师凭借出色的实力及高度的客户认可荣获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2022年贸易与海关领域思想领袖“Thought Leader”称号,在全球贸易与海关领域荣获推荐。
Who’s Who Legal是世界著名法律媒体Law Business Research Limited旗下刊物,成立于1996年,其业务主要是在全球展开严苛、详实的调研,甄选和鉴定商事领域的世界顶级律师,覆盖全球超过180个国家和地区,迄今为止收录了17,000多名律师,这些律师被证实能够处理难度最高且极为敏感的交易。
二、本期焦点-英国过渡期复审概览
2020年1月31日,英国正式“脱欧”,结束了其47年的欧盟成员国身份。虽然英国正式脱离欧盟,但却依旧维持了部分欧盟正在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
对于部分欧盟正在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英国国际贸易部挑选出部分符合英国利益的贸易救济措施,由国务大臣通知生效,并授权贸易救济署进行过渡期复审以确定这些措施是否需要维持、变更或者撤销。本文旨在对英国过渡期复审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梳理,以帮助企业进行了解。
一、过渡期复审的目的和主要考量因素
过渡期复审并非由利益相关方申请,而是由调查机关在措施到期前主动提起。过渡期复审的目的是决定英国维持的原欧盟的贸易救济措施是否应该继续执行,以及在什么范围和水平上继续执行。
在过渡期复审中,英国调查机关将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如果不再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或者受到补贴的涉案产品的进口是否有可能续发或再发;
如果不再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英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是否有可能续发或再发;
继续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是否符合英国的经济利益。
二、已立案的过渡期复审情况
英国脱欧后,英国拟维持针对非合金和其他合金热轧板材和带材、金属镀膜板、有机镀膜板等19类产品的保障措施;拟维持针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铸件等产品的42项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其中有26项措施涉及源自中国的产品[1]。
截至目前,在英国拟维持的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以及保障措施中,英国贸易救济署一共进行了12起过渡期复审,其中已作出裁决的过渡期复审有5起。在已裁决的5起过渡期复审中,针对反倾销反补贴过渡期复审,主要涉及三种裁决结果:
1. 维持原欧盟措施,如英国对华冷扎板卷反倾销过渡期复审;
2. 维持原欧盟措施,但将部分产品排除出涉案产品范围,如英国对华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反倾销过渡期复审;
3. 撤销原欧盟措施,如英国对华预应力钢绞线反倾销过渡期复审。
值得一提的是,在已裁决的5起过渡期复审中,调查机关最终维持原欧盟措施的原因均是:没有中国生产商应诉,因此无法重新计算反倾销税率。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中国出口生产商应诉,那么这些中国出口生产商是有机会争取降低税率或者撤销措施的。
三、过渡期复审的程序和特点
1. 过渡期复审的程序
英国的过渡期复审调查一般持续12-15个月的时间。对于企业来说,需要重点关注的程序包括:应诉登记(填报抽样前问卷)、填报出口商问卷、配合调查机关核查等。
企业在报名登记阶段,需要填报抽样前问卷。抽样前问卷主要涉及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活动、公司的产量和销量、是否申请单独审查以及其他补充信息(包括其他利害关系方信息、特殊市场状况、产品范围、经济利益测试相关信息等)。调查机关通常会根据报名登记企业的数量多少来决定是否适用抽样程序,如果报名登记企业较多,调查机关通常会抽取出口量最大的几家企业作为抽样企业。而未被抽样的企业也可以通过申请单独审查向调查机关申请获得单独税率,调查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接受企业的单独审查申请。
抽样企业和申请单独审查的企业,需要填报完整的出口商问卷。出口商问卷主要涉及公司基本情况、销售情况、公平比较,以及成本和经营相关的信息。企业一般需要在问卷发放之日起30日内提交问卷答复。
调查机关会在收到企业的问卷答复后,在适当的时间对企业进行核查,以判断企业填报的问卷答复中的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
2. 过渡期复审的特点
如上所述,英国过渡期复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可以改变税率。
同时,英国计算反倾销税率的方法也不同于欧盟实践中通常采用的对被调查行业内所有企业均适用“有代表性国家数据”的方法。在过渡期复审中,英国调查机关会首先确认中国企业的生产要素是否存在特殊市场状况,对于不存在特殊市场状况的企业,会采用本企业的数据计算正常价值。例如:在近期终裁的英国对华铝型材反倾销调查中,调查机关认定用于生产涉案产品的部分原材料存在扭曲。而其中一家中国企业属于垂直一体化生产,针对上述存在扭曲的原材料,该企业主要是1)自产,或者2)从澳大利亚采购,或者3)原材料扭曲程度极小不足以影响产品最终价格。因此,调查机关最终认定,该企业的成本并未受到扭曲的原材料的影响,并从而认定该企业不存在特殊市场状况,最终采用公司自己的数据计算了正常价值。除了完全认定企业不存在特殊市场状况外,如果认定部分生产要素存在特殊市场状况,调查机关也会仅针对这些生产要素进行调整,并不会将企业的数据完全替代。
综上,相较于欧盟贸易救济调查,中国企业在应诉英国过渡期复审时,更有机会获得较低的税率。
四、结语
英国的过渡期复审是因英国脱欧而出现的一个独特的贸易救济调查,这项调查给了企业一个在常规期间复审之外改变税率的机会。在英国的过渡期复审中,如果企业可以证明不存在特殊市场状况,那么企业会有更大的几率获得较低的税率。综上,英国过渡期复审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次维持或者拓展英国市场的机遇。
注释:
[1] https://www.gov.uk/guidance/trade-remedies-transition-policy#transition-reviews
三、贸易救济案件动态
能源、通信类产品案件 | [1] 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12月8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进行反吸收再调查。 |
化工类产品案件 | [1]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日对自中国进口的三氯异氰尿酸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中国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
[2] 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日发布公告称,印度尼西亚财政部于2022年11月24日决定接受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于2022年5月24日对自中国大陆进口的未经粗梳、精梳或其它纺前加工的聚酯短纤作出的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0-16.10%,为期5年。 | |
[3] 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三氯异氰尿酸进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 |
[4] 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12月12日立案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苯胺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以审查是否有必要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 |
[5] 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12月20日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异丙胺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620美元/公吨,为期5年。 | |
[6] 印度财政部于2022年12月22日决定不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9月29日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甘氨酸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不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 |
[7] 美国商务部于2022年12月29日对自中国进口的光学增白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撤销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 |
[8] 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12月29日立案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自粘乙烯基进行反倾销调查。 |
钢铁类产品案件 | [1] 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日立案对进口的特定钢铁产品进行保障措施复审调查。 |
[2]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于2022年12月2日决定延长进口H型钢和I型钢的保障措施税,为期两年。税率分别为:第一年(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1日)17.00%;第二年(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2月21日)16.75%。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 |
[3]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长于2022年12月6日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反倾销税。 | |
[4] 日本财政部于2022年12月8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铁丝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6.5%-41.7%。 | |
[5] 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9日立案对原产于或自中国大陆进口的马口铁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 |
[6] 印度财政部于2022年12月20日决定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9月23日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直径小于等于6英寸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0-3801美元/公吨,为期5年。 | |
[7]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2日立案对自中国大陆进口的焊缝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豁免调查。 | |
[8] 阿根廷经济部于2022年12月23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直径小于600毫米的可锻性铸铁管件和球墨铸铁管配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税反倾销税,税率为295%,为期5年;同时,裁定继续维持与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玫德集团有限公司(原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和青岛广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达成的出口价格和数量承诺。 | |
[9] 基于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于2022年11月1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楔式闸阀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3日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同时,欧亚经济委员会批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价格承诺,对在价格承诺项下出口的涉案产品将不征收反倾销税。 |
有色金属类产品案件 | [1] 巴拉圭工贸部于2022年12月9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调查。 |
[2] 英国贸易救济局于2022年12月16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材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0-35.1%。 | |
[3] 巴西经济部于2022年12月21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税率为14.88%-14.93%,为期5年。但是出于巴西国内公共利益考虑,该措施在2023年3月31日前暂停实施。 |
纺织类产品案件 | [1] 阿根廷经济部于2022年12月1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经编针织织物进行反倾销调查。 |
[2] 越南工贸部于2022年12月30日立案对自中国进口的聚酯长丝纱线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
医药类产品案件 | [1] 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12月29日立案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 |
其他类产品案件 | [1] 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日决定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的彩涂板实施的现行反倾销措施至2023年9月15日,税率为6.98%-20.20%。 |
[2] 阿根廷经济部于2022年12月5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车轮直径大于26寸、无论有无变速器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调查。 | |
[3] 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12月7日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陶瓷辊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 |
[4] 美国商务部于2022年12月9日立案对自中国进口的无螺栓钢制货架进行反规避调查,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组装或加工后出口至美国以规避现行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 |
[5] 印度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5日决定不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9月16日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充气子午线轮胎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 |
[6] 韩国贸易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90%-4.94%,为期5年。韩国企划财政部于2022年12月27日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适用的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由2023年1月14日延长至2023年3月13日。 | |
[7] 阿根廷经济部于2022年12月23日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55%,为期5年。 | |
[8] 美国商务部于2022年12月28日对自中国进口的曲别针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 |
[9] 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12月30日立案对原产于或自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地区进口的印刷电路板进行反倾销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