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简促分 以调促和 以智促效 上海金融法院力推繁简分流改革 打造公正便捷高效的金融司法服务

来源:上海高院研究室

文章摘要
编者按 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编者按
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上海金融法院作为试点法院之一,根据市高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深化电子诉讼应用,全方位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打造公正便捷高效的金融司法服务。
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提供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是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因素之一。上海金融法院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牢牢把握繁简分流改革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从建制、组团、技术保障等全方位推进改革试点,提高金融司法程序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当事人的诉讼体验,满足人民群众金融纠纷解决需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简促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一是制定简案快审规则。积极试点二审简案独任制审理,明确独任制案件适用范围,简化案件审理流程,缩短案件流转时间,优化庭审程序,简化文书格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高效率、高质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规定优先采用“电子送达+在线开庭”方式审理,打造简案的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同时在审理过程中,采用要素式审理模式,简化案件审理流程,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二是成立简案快审团队。按照“一审一助一书”的比例配备第一时间成立简案快审专项团队,最大限度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做到合力快办,提高审判效率。团队审理的首起案件,通过在线庭审,当庭调解,当场送达,从庭审开始到结束用时仅10分钟,从立案到审结仅24天,充分体现了简案快审团队快立、快审、快结的工作特点。三是强化繁案精审要求。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案件登记报告制度,强化院庭长带头办理繁案,对其中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首例案件,办成精品案件。
二、以调促和,加强诉调对接工作
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准确把握司法确认案件的管辖标准,明确司法确认的程序要求,有效提升当事人参与诉前调解的积极性,降低金融纠纷成讼率。开展试点以来,该院已对多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其中首份司法确认裁定书,所涉调解协议标的额达人民币1.65亿元,充分发挥了该院与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诉调对接机制作用。该案从起诉到圆满解决,用时仅一周,实现了纠纷的实质化解。二是完善群体性纠纷诉调对接模式。进一步优化“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示范判决的宣传力度,增加公众知晓度和信任度,引导更多群体性纠纷平行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其中一起群体性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按照示范判决以调解或撤诉结案的有1208件,占比达91.7%。专门制定示范案件流程规定,加快示范案件审理进程,今年又有2起群体性纠纷的示范案件宣判,为后续案件高效处理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加大专业调解力度。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商事调解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健全特邀调解名册,规范确定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组织化解金融纠纷的作用,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案件诉外分流,多元化解。
三、以智促效,深化电子诉讼应用
一是全面实行网上立案。优化立案平台流程,加强网上立案,创新智助立案,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积极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完善上诉案件无纸化移送,提高立案效率。2月以来,该院网上申请立案共651件,占一审立案数的53.29%,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二是深入推进在线庭审。该院将全面推广在线庭审作为服务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在线庭审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在线庭审的常态化使用比例,严格规范在线庭审行为,优化应用软件功能,提高办案效率。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该院开展网上开庭、谈话、调解160余次,实现开庭案件在线庭审率100%、院庭长100%在线开庭、可在线庭审法庭比例100%。三是全面推广电子送达。完善电子送达平台功能,扩大电子送达方式、送达途径和法律文书范围,及时评估送达流程,提高送达效率。2月以来,该院已采用电子送达42次,还首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一香港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大幅节省了送达时间,受到申请人好评。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