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前不久,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A公司起诉B公司支付厂房租金及违约金35万余元,A公司起诉时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A公司能要回租金及违约金吗?
A、B两公司于2019年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A公司将面积达20320㎡的厂房出租给B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三个月,即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租金共计64万元。支付方式为B公司在2019年4月5日前向A公司支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发生违约,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
2019年4月11日,B公司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A公司账户汇入32万元。
截止起诉之日,B公司仅支付了租金32万元,剩余租金经A公司催告后一直拖延支付。
法院审理
庭审过程中,B公司向法院提出A公司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应当驳回A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在2019年1月与B公司协商厂房租赁事项,该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实施之后,故应当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合同约定,涉案厂房的租金履行时间是2019年4月5日,故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19年4月6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民法典实施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故本案诉讼时效自2019年4月6日起应计算至2022年4月5日止,原告于2022年5月23日向本院提交诉讼材料,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故被告辩称其诉讼时效已超过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A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条是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规定了一般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及起算的规则。诉讼时效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1.一般诉讼时效: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特别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或民法单行法特别规定的,只适用于某些特殊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时效。
3.最长诉讼时效:20年。但对于特殊情况,且须有权利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才可以突破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对权利人的民事权利进行保护。
◎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若被告认为诉讼时效届满,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权利人有起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义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便获得了抗辩权。若义务人以权利人的主张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一般情况下权利人丧失胜诉权,权利人的主张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这个案件充分说明,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会败诉!俗话说,“法律帮助勤勉人,不帮助睡眠人”。法官在此提醒:权利人应当及时行权,不要做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能胜诉吗?
作者:阿拉尔市人民法院来源: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前不久,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A公司起诉B公司支付厂房租金及违约金35万余元,A公司起诉时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A公司能要回租金及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