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蓝鲸”死亡游戏潜入中国的消息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据了解国内也已经出现了数个相关的群组和贴吧,这款死亡游戏在全球已造成超过百名青少年自杀,值得大家警惕。
我们先来了解下这款死亡游戏,“蓝鲸”是一个名叫蓝鲸的组织,也叫蓝鲸游戏。有海外媒体记者曾假扮15岁的青少年混进“蓝鲸”,调查了游戏过程进行揭秘。以下是记者与某“蓝鲸”群组“组织者”的对话:
“我要玩这个游戏。”
“你确定?参加了就没有回头路。”
“什么叫没有回头路?”
“就是说这个游戏一旦开始,就不能退出。”
“我准备好了。”
“好,从现在开始你每天都要秘密的完成一个任务。当你完成时把照片发给我证明。而在这个游戏的最后,你会死。你准备好了吗?”
“如果我中途退出了呢?”
“我们知道你的所有信息,会有人去找你算账。”
之后的日子里,组织者给该记者发布自残任务,网络诱导控制参与者进行的任务主要有:剥夺青少年的睡眠——要求游戏参与者凌晨4点20分起床;持续增加参与者的负面情绪,并导致麻痹——看一整天的恐怖电影;摧毁参与者活下去的信念——不时提出让参与者怀疑、否定正常生活的问题;威胁参与者不得“退出”——收集参与者的裸照、隐私部位照片等;用以威胁、诱导参与者通过自残来寻求“解脱”——要求参与者用刀自残。
菲利普·布德金(Philip Budeikin),俄罗斯人,蓝鲸死亡游戏创始人。
2016年11月,菲利普·布德金被逮捕入狱。
我们不难发现“蓝鲸游戏”的特点就是通过有计划的诱导、操控“玩家”的心智,其方式和邪教“洗脑”十分相似。在这样持续、密集的诱导下,参与者最终走向极度抑郁,并选择自杀。
假如国内的群组和贴吧就是如本文所说的组织,将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是生命,造成的后果是每个家庭都不能承受的。那么从中国法律的角度分析,此种游戏的组织者是否应得到法律的惩处?应得到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蓝鲸组织”利用 “蓝鲸网络游戏”诱导、教唆青少年进行自杀的,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杀人追究“蓝鲸网络游戏”组织者、管理者的刑事责任。
青少年是我国的未来,每个家庭和社会做好引导青少年使用网络,提高青少年对网络不良信息的防范,让青少年在玩网络游戏时具有“免疫力”,正确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要迷失了自己。
网络自杀游戏,谁该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陈龙来源: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

近期,一则“蓝鲸”死亡游戏潜入中国的消息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据了解国内也已经出现了数个相关的群组和贴吧,这款死亡游戏在全球已造成超过百名青少年自杀,值得大家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