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文章摘要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4月12日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两周,不似以往通常为一个月,似乎体现了出台《管理规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4月12日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两周,不似以往通常为一个月,似乎体现了出台《管理规定》的迫切性以及证监会预期市场对《管理规定》的内容并无太大争议。在同时发布的《起草说明》中,证监会指出,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相对中小投资者存在明显的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一些时点也存在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问题,加大了市场波动。证监会进行了多年的研究,高度重视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并且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加强量化私募基金备案问询,建立健全数据统计监测机制,在股票市场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等,《管理规定》的起草是基于对前期监管实践的总结。我们注意到,《管理规定》吸收了去年九月证监会指导三家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规定的基本内容,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定义、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义务、重点监控的范围、券商的管理责任等。
《管理规定》是在《证券法》框架内规范程序化交易的第一部部门规章,旨在加强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如《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程序化交易相关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业务规则,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我们预期《管理规定》将在公开征求意见后较短的时间内出台。
以下我们就《征求意见稿》的重点条款逐一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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