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张茂荣房地产(二手房)律师团队首个二手房强制交易案判决

来源:张茂荣律师团队

文章摘要
今天(2015年8月12日)收到6月15日本团队首个二手房强制交易案判决书(落款日期为6月23日),判决业主自行赎楼并以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支付买方迟延履行违约金,买方一次性付款后双方办理过户交易

今天(2015年8月12日)收到6月15日本团队首个二手房强制交易案判决书(落款日期为6月23日),判决业主自行赎楼并以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支付买方迟延履行违约金,买方一次性付款后双方办理过户交易,但错误地驳回了买方要求确认业主负有申请减免税费的义务,判决全文如下:










关于业主是否负有减免税费的义务,早在2013年本团队就已经成功代理过罗湖法院一审、深圳中院二审的强制交易案,一审法院没有判决业主减免税费,二审予以纠正,改判业主负有申请减免税费的义务,判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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