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下)

来源:劳和律师

文章摘要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5条,修改条文33条,在前面的公众号中对新增15个条文进行了解读,这期就修改的条文与大家一起学习。
01、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刑法第17条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出现年龄下降的趋势,且几乎都是暴利犯罪,刑法的滞后性就体现出来,所以修改刑事责任年龄被提升到刑法修正案的修改日程,在刑法第17条增加了一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对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也增加了一款:“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02、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134条第二款
事故类的犯罪几乎都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一般处罚都不会很高,但是事故类的犯罪也有严重的情况,近几年来全国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给我们的启示是非常有必要防范于未然,增设了“组织”行为即:“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所以将该条修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03、药品类犯罪(刑法第141142条
该两条是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犯罪行为的规定,限制了假药、劣药的范围,增加了主体适用范围和客观行为,同时也修改了法定刑(第142条的罚金“上不封顶”)。
第141条修正案增加了“提供”行为,即“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提供行为也构成犯罪。
另外,对“假药”之前刑法规定了假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2019年8月国家将药品管理法进行了修改,将假药进行了缩小的规定,是指纯正的假药,按照假药处理的药不再规定为假药。该条的修改也是与药品管理的修改统一起来。
04、欺诈发行证券罪(刑法第160条
随着涉众经济犯罪的增多,加之处罚力度的滞后,同时也是为了与修改后的证券法相一致,修正案对该条进行了修改,除了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之外,增加了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加大了罚金的处罚力度,也是上不封顶;同时增设了一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以下罚金。这是法律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的法律注意规定。
另外,对单位犯罪适度调整,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也加大了,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05、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
这次修改的亮点是扩大处罚范围;适度提升法定刑;精确惩处幕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处罚从原来的原来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修改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了一款:“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0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
这么多年来咱们国家的刑法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犯罪的处罚力度是不一致的,例如都是占有财产,职务侵占的入刑点是6万元,而贪污罪的入刑点是3万元,这非常不利于对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保护,这主要是因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管理还有其复杂的一面,有的甚至还是家族性的企业,管理更是复杂。这次的修改在处罚方面加大了处罚力度,之前的处罚是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在将处罚增加到了三个档,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随着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管理规范化进展,将来会实现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一致。
07、骗取贷款罪(刑法第175条之一)
这个罪名规范的是一种秩序,惩罚的是手段上的虚假,与贷款诈骗罪区分开来,这个罪名是防范于未然的罪名,但是随着金融机构管理的逐步完善,对于行为的认定应当缩小,不应当扩大化适用,不应当对银行进行过多的保护,所以这次修改了该罪名:删除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的规定。
0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192条
该罪名这几年有上升趋势,特别是涉案数额上升,该条修改的地方是加大了处罚力度:罚金不封顶;法定刑加重了;处罚分了三个档次,将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分开处罚,即: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还设置了从轻处罚措施:“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09、操纵期货、证券市场罪(刑法第182条第一款
修改地方是增设了行为方式,增加了三种情形:“(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主要是因为这三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被忽视,且出现的比较典型的,不管怎样要达到影响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结果,强调的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影响也要注意。最后的兜底条款,其他范围的界定目前是向着缩小化的趋势发展。
10、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修改后的法条删除了“协助”行为;增设了自洗钱罪;罚金上不封顶;跨境转移资产。纵观之前的修正案对该罪名的修改都是为了扩大处罚范围,这次主要扩大了自洗钱的范围。
11、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调整了量刑档次,将之前的三档处罚修改为了两档处罚,加大了处罚力度,主要表现在两点:第一点数额方面:修改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对罚金不设定上线。另外,把单位犯罪直接列为一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2、 知识产权类的犯罪(刑法第213、314、215、217、218、219)
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主要表现在原来的拘役处罚全部删除,将最高刑由七年提高到十年。特别对217条侵犯著作权罪修改较大,增加了两类情形:“(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主要是与著作权法的修改相统一。
1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
近几年来中介组织在提供证明中发挥了作用,但是提供中介服务时候,没有受到纪律或者法律的约束,具有典型性,加大处罚范围和力度,对几类人(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提供的证明文件,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4、强奸罪(针对幼女)猥亵儿童罪(刑法第236237条
刑法的进步体现对弱者的保护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该罪名修改的立法的背景上海发生的王振华案,最高判处五年,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的不满。
强奸罪中增加了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也增加了第五项(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猥亵儿童罪中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15、职务侵占(刑法第271条
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法定刑,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分为了三个档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一点,表见代理不能认为是职务侵占,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16、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
加大处罚力度,分了三个档的量刑幅度,原来的是两个量刑幅度,原来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 还增设了一款:“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7、袭警罪(刑法第277条第五款
把妨害公务罪中的袭警行为,单独的独立出来,增设了这个罪名,体现了国家对袭击警察行为的重视,对加重情节的情况: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几年来,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确实牺牲了很多,所以这次刑法修正案将其单独从妨害公务罪中独立出来。另外,还要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8、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
这次修改主要是一方面对法定刑由三年以下增加到五年以下;另一方面增加了一款:“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给了独立的罪名:组织参与境外赌博罪,涉嫌该罪名的处罚与开设赌场是一致的。
目前对于赌博行为现有的罪名为: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境外赌博罪这三个罪名,开设赌场罪是从赌博罪分离出来的。开设赌场罪的处罚较赌博罪重。
19、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第一款
该条的修改与这次的疫情有很大的关系,另外与新修改的传染病防治法相一致。这个罪名是个过失犯罪,这次修改的目的是严密刑事法网,传染病的范围扩大,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由原来四种情形方式基础上增加了一项:(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20、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刑法第17条
这次的修改方向体现了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生态建设需要法律去保障,新的环保法的出台,也需要刑法来保护。所以本次修改加大了法定刑;对入罪标准降低了;增设了一档七年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21、食品、药品监督渎职罪(刑法第408条之一)
渎职犯罪基本上都是针对国计民生的大事,为了突出对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打击,单独将这个罪名独立这次的修改主要针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
该次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食品扩大到药品;第二具备五中情形,用列举的形式:(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22、涉军类的犯罪(刑法第431450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购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该罪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哪些类军人适应本章规定进行了解释,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上述是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部分进行了简单的梳理,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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