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6月,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骑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将钱女士撞伤,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外卖小哥负全部责任,对方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外卖小哥为钱女士垫付了医疗费5000余元,但因就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钱女士将外卖小哥、外卖小哥所属站点A公司以及A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10万余元。
被告A公司辩称:外卖小哥系公司雇佣的外卖骑手,涉案事故发生在其送外卖过程中。公司在保险公司处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原告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外卖小哥自行承担。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雇主责任保险合同与侵权责任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保险公司并非本案适格被告。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系外卖小哥送外卖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以及本案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时外卖小哥受A公司的指派从事送餐业务,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外卖小哥作为A公司雇佣的外卖骑手,其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另A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辩称雇主责任保险合同与侵权责任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其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本案中,可以认定钱女士因本次事故产生的损失数额,可以确定A公司对钱女士的赔偿责任,且A公司也同意保险金直接赔付给钱女士,故钱女士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本案中,外卖小哥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被告A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外卖小哥在保险公司投保有第三者责任保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钱女士主张的合理损失依法由保险公司先在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超出保险部分,由外卖小哥承担赔偿责任。而外卖小哥系由A公司雇佣,其应承担的赔偿部分依法由A公司予以赔偿。
总结分析
综上,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在面对高额索赔时,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不要盲目担忧,外卖骑手作为新业态就业劳动者,在认定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上应当综合考量,一旦认定外卖小哥系由劳务公司雇佣,并且事故发生在配送途中,系履行职务过程中,则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只有外卖小哥在交通事故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劳务公司才可以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向外卖小哥进行追偿。因此我们建议,对于外卖骑手来说,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平台公司及劳务公司来说,应当明确自身责任担当,做好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及时有效为外卖骑手购买保险以防范自身用工风险。
外卖小哥配送途中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之赔偿责任主体
作者:李予珂来源: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骑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将钱女士撞伤,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外卖小哥负全部责任,对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