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现状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无人机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军用与民用。军用方面,无人机分为侦察机和靶机。民用方面,无人机主要辅助于行业应用,是无人机主要的发展方向,目前在航拍、农业、植保、自拍、快递运输、灾难救援、观察野生动物、监控传染病、测绘、新闻报道、电力巡检、救灾、影视拍摄、制造浪漫等等领域的应用,大大的拓展了无人机本身的用途,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扩展行业应用与发展无人机技术。
无人机作为时下大数据智能时代的高科技产物,已成为世界各国加强国防建设和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当前,除了在军事上广泛应用,无人机在民用领域也大显身手,诸多无人机发展领先国家已将其作为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满足社会经济活动需要的重要手段和重点选择。
IDC预测,到2019年全球无人机年销量将达民用到393万架,其中消费级300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60%;工业级无人机销量为93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5%。不过,与市场飞速发展不匹配的是,目前无人机的监管还缺乏有效手段。
无人机事故频发
事实上,无人机“黑飞”的消息一直见诸报端。此前媒体曾报道,9-3大阅兵首次预演的前一天(8月22日),一男子在北京新街口(西北二环内)操作多旋翼无人机飞行,就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
衡水市公安局官方通报,1月7日晚,衡水市桃城区滏东嘉园发生爆炸事故。8日上午,违法行为人张某操控无人飞行器到事故现场上空进行拍摄,影响了正常救援秩序的有序开展,并引起部分民众围观,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张某已被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天。
科技公司3名员工工作关系,在明知本公司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对承接的河北三河公务机场项目进行航拍测绘。由于操控航模非法航拍测绘,致使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平谷法院一审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郝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两年,这是国内无人机“黑飞”首案。
相关立法
一、国家立法和行政法规方面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航空领域的唯一一部国家层面的法律,但其中对无人机方面并无专门的规定。在行政法规层面,国务院在1996年颁布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2003 年颁布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以及1987年颁布,1997年修订的《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是对全国飞行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任何民用航空器都应该遵守,在《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明确规定无人机用于民用业务飞行时,须当作通用航空飞机对待。2009 年颁布的《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也明确了民用无人机活动及其空中交通管理应当遵守《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民航局规章等。此外,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多部规范无人机的部门规章:如: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在2013年颁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中国民航局颁布的《轻小型无人机运行适行规定》以及上文中提到的《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还有 201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以及2015年《上海市遥控航空模型飞行管理办法》等等,都在进一步规范无人机的使用。
我国首例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的无人机“黑飞”案就暴露出了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真空地带,尽管我国无人机产业迅速发展但我国的法律法规跟不上这一无比尴尬的现象,将无人机监管列入国家法律层面势在必行。
二、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权责需要进一步明晰。
现今,我国的民用无人机受军方和民航局的管理,但是有一部分则是被纳入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管理中心管辖范畴。在传统的空域权力划分中,军方统管空域,民航部门是负责管理包括大型无人机在内的民用航空器,体育部门管理航空模型,由于近年来无人机发展迅速,种类繁多、大小不一、功能各异,各部门对于无人机的管理权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仅在无人机驾驶员方面,就有中国私用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负责对不同类别无人机、航模驾驶员的管理。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以及公安机关也是管理部门之一,在重大保障活动期间,为了防止对所辖区域社会秩序的危害,可对无人机的起降和飞行采取临时管制、禁止措施,对买卖、持有、飞行等环节进行特殊监管。如果发生伤人、损物、侵入禁区,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情况,地方公安部门也会介入,按照国家颁布的刑事法律和治安法规来进行处罚。同时,无人机亦受到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在无人机植保、测绘、快递、电力巡检则分别受到农业、测绘、邮政和国家电网等有关单位的管理。
无人机相关的新三板企业
近两年无人机的兴起,引来了大量投资者的目光,从发展前景来看,无人机的潜力巨大。国内已涌现出了大疆、昊翔、亿航等一大批PE热衷的企业,而且小米、苹果也切入了无人机领域。
当前,我国新三板挂牌公司业务涉及无人机的有国内无人机“老二”易瓦特(834809)、“缉毒专家”观典防务(832317)、国内航测、监测无人机领头羊七维航测(430088)与深耕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的臻迪科技(837335),还有因看好无人机前景而连公司名字都改了的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无人机,832201)。
在营业状况方面,涉及无人机业务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其收入水平大不相同。其中易瓦特2015年全年营收2.1亿,净利润2353万,但是2016前半年收入和利润却发生了下滑,半年营收5706万,只实现净利润553万。无人机2015年全年营收1.91亿,净利润2297万,2016年前半年营收9289万,净利润1268万,预计全年利润会小幅增长。观典防务2016年前半年增长强劲,半年利润和营收几乎与2015年全年持平。
同样是做无人机的公司,为什么有的利润增长,有的利润下滑,甚至还有亏损的,这可能和公司的细分领域以及国家政策都有一定的关系。翻看产品目录,易瓦特主要是做起飞重量在25千克以上的Ⅳ类无人机。无人机主要是做空机重量和起飞全重小于1.5千克的Ⅰ类无人机,观典航空从事的细分领域比较独特,公司不仅提供无人机禁毒飞行服务,还拥有军工保密二级资质,参与了军用无人机的研发工作。参照之前的法规,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小型无人机的监管比较放松,对大型无人机的监管趋向严厉,这就要求我们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对政策更加的了解,让自己的产品同政策相适应。同时,我们的无人机厂商不应该只关注与产品,也应该把目光放在使用者身上,打造从产品到培训到售后的全方位服务链,给客户更优质的服务。面对日趋严厉的政策,厂商一定是较先了解政策的,消费者一定是滞后于厂商的,因此,面对消费者长期的服务,定期对消费者就进行培训,定期升级无人机程序使之符合法规都是厂商一定要重视的。
大浪淘沙,当前的政策其实就是一波波的浪花,厂商只有积极改变自身,同政策相适应,同消费者紧密联系才能做那个磐石,不被浪花左右,不然只能像沙子一样,被浪花肆意拍散。当前政策的趋严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其实并不是挑战,反而更像是一个弯道超越的机会。当其他公司还是被政策所左右,不知道如何改变自己,看不到出路的时候,却有少数几家企业却懂政策,知应对,这对少数几家企业来说难道不是一个绝佳的发展机会吗?道理其实很简单:世事沧桑,大势所趋,顺之则兴,逆之则衰。
无人机事故频发,“不是你想飞就能飞”
作者:京师豫见来源:京师豫见

无人机现状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无人机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军用与民用。军用方面,无人机分为侦察机和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