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出庭实务指引,一键收藏!

来源: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法院打起官司,然而,第一次参加庭审的当事人都很懵,到法院开庭都要注意什么?需要带什么材料?我应该坐哪儿?我应该怎么回答法官和对方律师的提问?

“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法院打起官司,然而,第一次参加庭审的当事人都很懵,到法院开庭都要注意什么?需要带什么材料?我应该坐哪儿?我应该怎么回答法官和对方律师的提问?”
作为律师,我们在大量的出庭实践中总结认为,法院出庭是一件具有相当技术含量的工作,很多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细节被当事人忽视,比如缺乏庭审经验引发对不利事实的自认,导致案件的不利后果,甚至输掉了本该赢的案件,着实令人遗憾。
我们特地总结这份民事诉讼当事人出庭实务指引,希望对走进法庭的当事人有所帮助,共分五个部分。
一、个人着装准备
参加诉讼庭审活动,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整体着装一定要得体,体现对法庭的尊重。在法官自由裁量范围比较大的案件中,穿着得体是会有心理加分项。
进入法庭要相对正装,不要拖鞋背心,有纹身要长衣长裤遮挡,不要过多的佩戴饰品。
男士:不适合穿着背心、短裤、拖鞋、凉鞋等,不要饮酒,不佩戴奇怪的饰物,更不能赤膊。
女士:不适合化浓妆,不穿低、短、紧、露、透等服装。
二、出庭材料类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常重要!带身份证原件!法庭的当事人通道是要凭身份证安检,安检特别严格,安检室要刷身份证,和本人去核对。
开庭前,书记员也要再次核对你的身份,如果没有身份证,安检的第一道门都没办法进入。
2、开庭传票
法院不是你想进就能进去的,如果你开庭,没有开庭传票可能也会比较麻烦。
3、必备诉讼材料
开庭时,要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
如诉讼材料、证据材料、答辩状、证据原件。
当事人的主体身份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员工的,员工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据原件(非常重要),一定要带齐。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社保证明或者工资发放记录等。
4.提前准备好证据原件
庭审前当事人要再次梳理证据原件。
一般以A4纸张幅面大小保存,不要折叠成小纸条,对于小的票据,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粘贴在A4纸上。
三、辅助工具类
1、笔记本电脑
用于查询资料、法庭记录。在需要向法庭演示电子证据的时候,用笔记本电脑非常方便,大大提高庭审效率。
2、草稿纸及签字笔
记录法官提问和对方发表的意见要点,方便回答问题和反驳。签字笔记录以及在法庭笔录上签名。
3、手表
庭审不能使用手机,需要掌握时间可以带只手表。
4、眼镜
原告席和被告席面前都有一台显示屏,所有信息都在上面核对。视力有问题比如老花的当事人,就需要准备老花眼镜,否则无法看清屏幕内容。
5、文件袋
你有可能在法庭上收到对方给你的证据资料,看完之后装进准备好的文件袋里面,并做好记号,否则容易和自己的证据材料搞混。
6、纸巾、湿巾、免洗洗手液
纸巾的重要性就不用再多说了吧,打喷嚏、擦汗、情绪激动落泪等情况,都用得上。
建议大家带那种迷你型的手帕纸、湿巾,更方便携带且更厚实。
四、出庭庭审要点指引
(一)提前和律师沟通好诉讼思路
庭审是要查明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纷繁复杂,对于案件有利、有关联、有影响的事实才是需要在法庭展示的。
庭前一定和代理律师充分沟通,按照既定的庭审策略参加庭审活动,预判好案件焦点事实,不要在法庭把庭审主线“带跑偏”了,影响法庭对整个案件的判断。
(二)庭审时的状态
庭审是整个诉讼活动最重要环节,当事人出庭首先不要紧张,控制好情绪,实事求是的表达,切记不要形成对己方不利的自认。
如果是原告要表现“义正言辞”,指出对方违约、侵权的事实,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如果是被告,要有礼有节的陈述案件事实,若觉得对方诉讼请求是错误的,应当“义正言辞”的回击,但千万不能“取笑”对方或对方律师。
(三)回答法官发问
当事人对于出庭,最为担心的是如何回答法官的发问,不合适的回答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回答问题犹豫,讲话吞吞吐吐,让法官感觉在说假话。
2.不直接回答问题,做太多解释,讲很多案件背景事实,有一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3.对于确实不知道的问题,凭猜测回答。
4.用反问法官的方式,回答法官问题。
比如,法官问“借条是对方写的吗?”,答“不是他写的,难道是我写的吗?”。
5.回答问题时,和法官发生语言冲突、争吵。
回答法官提问环节是当事人出庭的重点,以下我们分为不同情况予以说明。
1.法官就案件事实提出的封闭性问题,这种情况通常是法院要再一次明确或确认某一个案件事实。
如法官问“合同上的签字是不是你自己手写的”,“实际借款金额是不是借条上载明的数额”。
有时当事人会觉得这种显而易见问题,法官还有必要问吗?请相信,法官不会浪费宝贵的庭审时间,问这些问题,法官是要借用当事人的肯定或否定回答,锁定某些案件的关键事实。
因此,对于法官此类问题,就简单回答是或者不是。
2.法官就案件的时间、人物、地点的简单询问,回答这类问题也是要干脆利索。
如法官问“你支付第一笔货款是什么时候数额多少”。一定要做最直接、最准确、最真实的回答。此时法官也是在确认的锁定案件事实。
3.法官就法律关系的询问,回答这类问题之前,请和身边的律师进行商议。
如法官问“你是主张对方侵权还是违约”,“你是要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合同让对方赔偿损失”。
回答这类非事实方面问题,一定不要张口就答,要和身边的律师商议一下,了解法官的庭审意图,若难以回答,可以请律师进行回答。
4.法官问是否调解,民事案件调解优先,调解有利于案结事了,如果是一审调解也可以避免案件进入二审程序的拖延。
对于调解,庭审前,当事人应当和律师进行深入分析。
建议面对法官是否同意调解的正确回答是:同意调解,但要看对方的调解方案是否合适。
如果认为对方的起诉完全没有道理,也可以直接回答不同意调解。
5.对于法庭提问认为有没说清楚的,可以法庭申请做补充说明。
如法官之前问“你们双方是不是合伙关系”。由于合伙关系复杂,无论回答是或者不是都没有说清楚,可以在补充说明中将需要法庭关注的事实向法庭陈述。
6.如果认为法官仅仅问了部分对我方不利的事实,也可以在发问环节结束前做综合补充说明,并关注书记员是否记录在案。
(四)回答对方发问
对方发问的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问题,做简单回答。
对于不清楚的直接回答“不知道”。
对于和案件主要事实没有关系的,可以回答“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予回答”。
对于法律关系问题,可以不予回答也可以让出庭律师代为回答。
切记,回答对方问题不要争吵,往往对方的发问充满“火药味”,千万不要被对方的问题激怒,而乱了庭审的分寸。
对于无意义或带有诋毁的对方反问,可申请审判长予以制止。
(五)做好最后陈述
当事人做最后陈述,要简明扼要的总结自身观点,以及表述因案件纠纷出现的困难境遇,请求法院公正裁判。
其他的具体诉讼请求陈述可以交由律师表达。
五、阅读检查庭审笔录
开庭结束后,注意阅读检查开庭笔录,发现和自己表述不一致的地方,要提出并让书记员修改,不要指望主审法官对整个案件事实都掌握清楚,等到其抽空制作判决文书时,可能对庭审过程早就淡忘了,庭审笔录则是一个重要的佐证依据。并且,有的合议庭成员并未参与到庭审过程,也只能借助庭审笔录来了解案件事实。
若对判决结果不服,需要上诉时,二审法院的法官更是只能从庭审笔录了解案件的事实。为此,庭审笔录的重要性就可想而知了。一般情况下,应在每一页的庭审笔录下签字确认,最后一页还要署上日期。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