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遗嘱继承证据?在约定的脱密期内能否辞职?案件判决后能否以出炉新法为由申请减刑?……这些问题的答案您都知道吗?本期法问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为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父亲曾在微信聊天过程中表明死后房产由我一人继承,他再婚后去世,该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遗嘱继承的证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经被继承人通过网络通讯发送,审判时并不能确认系被继承人亲自输入,且没有被继承人签名及注明年、月、日,而且虚拟网络通讯本身就存在不稳定性,微信经常有被盗号、篡改、他人登录等情形,故不能认定为自书遗嘱,目前的司法实务不认为其能产生遗嘱的法律效力。
综上,如果继承人确实有将自己财产进行身后安排的意愿,最稳妥的方式还是办理公证遗嘱,到法定的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加以公证。公证遗嘱在各种遗嘱形式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2 与公司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三年的脱密期,现公司以此为由不允许我离职,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以保密协议为由不允许劳动者离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需按照保密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不违反规定就业,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八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3 在案件判决后,出炉了新法,新的法律规定比旧法轻,是否能以此为由申请减刑?
不可以。出炉了新法,新的法律规定比旧法轻,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
首先,新法的实施并不影响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是为了保持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保障法律的权威。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出炉了新法,新的法律规定比旧法轻,并非减刑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订)》第二十九条都没有将“出炉了新法,新的法律规定比旧法轻”作为减刑条件。
所以,出炉了新法,新的法律规定比旧法轻,并非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不可以此为由申请减刑。
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遗嘱继承证据?在约定的脱密期内能否辞职?.......
作者:王翔宇 刘天琦 候建林来源:中银律师事务所

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遗嘱继承证据?在约定的脱密期内能否辞职?案件判决后能否以出炉新法为由申请减刑?......这些问题的答案您都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