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项新食品安全国标,卫健委发布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1、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卫健委、市监总局近日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

1、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卫健委、市监总局近日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新食品安全国标主要包括:《茶叶》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6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上述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主要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制定修订。
延伸阅读与提示
新食品安全国标充分考虑了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相关食品企业应关注这些新国标,对食品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内容、新制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标准等技术要求做好合规合风险防控措施。
参考链接: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forward24809690
2、国家卫健委发布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桃胶等4种物质申请新食品原料、丝氨酸蛋白酶等6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C.I.颜料黑7等5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延伸阅读与提示
本次公告内容扩充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品种的种类,相关食企可以予以适当关注,并可结合此次“三新食品”解读及相关食品规范开展“三新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链接:
http://www.nhc.gov.cn/sps/s7892/202310/db51a70c84ce46f684ffe7be226dcdf1.shtml
3、市监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乳清蛋白》,市监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其中要求以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为原料,或配以列入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的营养物质备案产品时,产品剂型应选择粉剂,主要生产工艺为:粉碎、过筛、混合、分装等。这是市监总局在前期开展的功能类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招标研究基础上,结合既往产品的配方、功能、安全性、质量控制等实际情况制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与提示
市监总局对蛋白质类产品备案时的配方、注册转备案情形、每日用量、人群等细化了要求。食企应重点关注这些变化,遵循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备案时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原料应标明所用原料的来源、供应商、质量标准等内容,以合规发展。
参考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tssps/art/2023/art3cc06f4f2a7f4ef298a3a73f31f5bcff.html
4、《粽子专用糯米》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由中国粮油学会立项的《粽子专用糯米》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团体标准规定了粽子专用糯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意见反馈截止至2023年10月25日。
延伸阅读与提示
团体标准虽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其作为行业性标准,对相关行业产品具有指引作用,相关食企可积极关注团体标准内容及实施情况,对该团标存在意见的,可积极向相关单位反馈意见。
参考链接:
https://www.ccoaonline.com/News/show/id/753.html
5、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主要聚焦中秋国庆集中需求的月饼、肉制品、调味品、酒水饮料等节日市场热销食品展开,包括广州黄某某等制售假冒品牌月饼案、漳州洪某某等制售伪劣白酒案、兰州胡某某等制售假冒品牌调味品案等一批涉节日食品犯罪大要案件,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余名,总案值9.6亿余元。
延伸阅读与提示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昆仑2023”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两超一非”、农兽药残留超标、掺假造假等各类突出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个人及企业切勿踩踏法律红线,否则难逃重罚。
参考链接: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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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讯由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食药健康行业法律研究组】整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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