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两宽后谁能“争宠”成功?——分手/离婚后宠物归属的实务问题

来源: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现代人饲养宠物是一种普遍现象。

现代人饲养宠物是一种普遍现象。《2023年-2024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¹显示,2023年宠物犬数量为5175万只,宠物猫数量为6980万只,水族、啮齿类、鸟类、爬行类等异宠数量也在逐年上升。
而在爱情里,伴侣们也常常通过共同饲养宠物,见证甜蜜的婚恋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宠物往往也是情感寄托和精神陪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口“人”,甚至对于宠物博主来说,爱宠才是百万粉丝的关注源头。
那么,当恋人分手、夫妻离婚,爱宠怎么办?谁能成功“争宠”?共同饲养的宠物归属已经是婚恋财产纠纷中绕不开的问题。
一、当我们说争夺宠物,争的是什么?
在爱宠人士眼中,宠物就像自己的“孩子”或者“兄弟姐妹”,平常总会以“爸爸”“妈妈”“哥哥”“姐姐”等自居。但是固家团队在这里需要先给您泼一点点冷水:在法律层面上,宠物的本质是财产。因此,无论是常见的“毛孩子”狗子、猫咪,还是与众不同的刺猬、宠物蛇这些异宠,伴侣双方争夺的只能是财产的“所有权”,而非爱宠们的“抚养权”,更没有“探视权”。
二、什么情况下分手需分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婚前购买的宠物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分割问题。因此,请求分割宠物通常出现在以下两种情境:
1.婚后购买饲养的宠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2.恋爱同居期间恋人共同饲养的宠物。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分手时可以请求分割。
三、怎么分割?
宠物在法律层面只是一种“财产”,那机械地进行实物分割吗?(万万不可以!)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04条规定的基础上,司法实务中通常会选择双方协商、双方竞价、折价补偿的方式。当然,若双方都不愿继续饲养(“毛孩子”会伤心啊),也可进行拍卖、变卖,再对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四、如何“争宠”更有利?
无论是协商还是折价补偿,都不可避免地牵涉到宠物购买、日常照料投入、双方生活环境等多种因素。为了顺利协商,或令法官作出更有利于己方的判断,双方必须能拿得出有力的证据材料,这是相对困难的地方。建议您提前或在有需要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咨询帮助。
固家团队温馨提醒:养宠一时,更要护宠一世;即使旧爱随风,“毛孩子”们依然是未来旅途中珍贵的小伙伴呀!
[1]由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畜牧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中国兽医协会指导,派读宠物行业大数据平台出品,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QdHxwZHd4MKs8TmLMKzY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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